在酒吧以“交朋友”为名邀素不相识的妙龄少女一同喝酒,后趁少女醉倒之机,将其带至宾馆轮番进行猥亵。2014年9月2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武某、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梁某、武某、刘某三人均系湖南溆浦人。今年5月10日晚10点,三人在鹤城区新天地附近某酒吧喝酒玩乐。期间,武某看到一少女邱某(15岁)在舞台独自跳舞,遂登台和其共舞。一曲终了,武某便以交朋友为名,邀其到三人的卡座上喝酒,邱某没有拒绝。
几人在酒吧玩到凌晨1点,都喝的东倒西歪,看着穿着性感此刻瘫睡在沙发的邱某,三人不约而同产生了与之发生一夜情的邪念,于是几人将邱某搀扶出酒吧。到了马路,被风一吹,邱某有些清醒,发现自己正与三名男子单独在一起,几人还不停对自己拉拉扯扯,顿感不妙。正好此时迎面走来两个男子(后证实为附近一酒吧下班的保安),看起来比较面善,于是邱某赶忙迎上去抱住其中一个叫“表哥”,并偷偷央求其送自己回家。对方先是一惊,而后看到邱某身后的三名男子,马上心神领会,“老妹,那么晚怎么还在外面玩,哥帮你叫个车回家吧。”一边要给邱某叫出租车,梁某等人眼见到嘴肥肉要飞,立即围了上来,恶狠狠的说:“你们少管闲事”,便将邱某强行架走。
之后,梁某三人在附近某宾馆开了个房间,将已醉倒无知觉的邱某放倒在床上,迅速扒光衣服,并分别试图与之发生性关系,由于喝多酒的缘故,三人因自身原因均无法得逞。后在对其进行猥亵过程中,邱某苏醒,大叫救命。还没等三人反应过来,警察破门而入,将三人抓获归案。为何警察到来如此神速,原来,邱某在马路上求助过的两名保安在阻挡未果的情况下,悄悄跟踪梁某等人来到酒店,然后迅速报警。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梁某等三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强奸罪。因该罪系严重暴力犯罪,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遂对梁某、武某、刘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一般夏季为强奸罪高发期,女性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夜间外出切记穿着暴露,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应注意控制饮酒量,保持头脑清醒。如遇到同行的女性醉酒不省人事,好友之间务必确保将醉酒女友送回家,不要盲目将其交给不熟悉的人,以免诱发强奸等恶性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