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图说
中秋临近,不管是礼尚有往来、还是单位发福利,作为节日的主角,月饼总少不了。可随着中央“八项规定”持续严格执行,各地对公款购买月饼下达了“必杀令”;中纪委严查“公款送月饼”,此前纪检部门通报的一系列违规案件中,相关责任人更被点名道姓地处理。这种形势下,中秋月饼倒成了“烫手山芋”。送不送,发不发,都有些不好办呢。
公款送月饼“暗度陈仓”
先说这礼尚往来。从往年的经验看,每逢中秋佳节,总是人情往来的高峰期,用公款送月饼更是肆无忌惮、水涨船高,包装越来越豪华,价格越来越高昂,群众批评“吃的人不买,买的人不吃”,商家感慨“月饼越贵越好卖”。“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公款送月饼成了赤裸裸的利益输送,暗藏了不正当的利益诉求。
如今,公款买月饼被明令禁止。明着,月饼的生意自然一落千丈。据《新闻晨报》报道,多家月饼企业的月饼券发行量下降4成;做倒卖月饼券生意的“黄牛”更感叹,今年是生意最难做的一年,纷纷闹着要转行。
但是,以前用公款买月饼送礼的那些人,如今会掏自己腰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光明日报》报道,公款送月饼如今披上了“马甲”、穿上了“隐身衣”。一些实体商店称,如果是公款采购月饼,发票可开办公用品。除了月饼,购买购物卡,也可以这样操作。而更严重的是,一些电商、微信公号更“懂行”,提供“定制套装月饼”,发票可以开会议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报销不用担心。
商家的“歪门邪道”,为“四风”问题抬头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公款送月饼节礼等问题是顽症痼疾,像牛皮癣一样难治,必须采用各种办法、手段,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福利发月饼也得看“红线”
中纪委通报过这样一个案件:2013年9月中秋节前夕,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用本单位公款购买月饼30盒,作为节礼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本单位管理人员。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决定给予王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样的情节让人心存疑惑:“八项规定”下,给职工发点月饼做福利也不行?
为此,《北京青年报》请教了中央某部委巡视组负责人。据解读,禁止公款发月饼也并非一概而论,需要看是否触碰了“红线”。什么是“红线”?这位巡视组负责人举例称,“单位的钱都是有具体用途的,就要看你用什么用途的钱去发福利,如果这笔钱就是合法合规的给员工的福利,那你发了月饼可以;但比如这笔钱本来是科研经费,你挪点儿发了月饼就不行”,即便事业单位和国企的营收收入,“都是分项目的,每一笔哪儿来的,本来应该用于什么地方都有规范”,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如果违规发放这些,肯定要受处分”。
简而言之,动用“其他开支用途”的公款发放月饼,就是违规。
月饼真的这么重要么?
中纪委并非今年才盯上月饼,关于送月饼的事情抓完一年又一年,有人不解:小小月饼真的这么重要么?
如果说狠刹送礼之风尚好理解的话,不少网友对于纪检部门卡职工福利表示了不满。有网友留言反问,忙了一年,单位发几斤月饼,有个人情味,抓这个干啥?
对此,“新浪网”如此评论:中纪委抓的不是食品意义上的粽子月饼,而是被权力滋润出的习以为常,告诉公职人员纳税人只负责给他们发工资,想吃粽子月饼,对不起,请自费。
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的一个比喻或许更好理解些:纠正公款送月饼,就像中国象棋中的拱卒,在整个棋局当中不算什么大动作,但所有关系转变作风的小卒子一起往前拱,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往前拱,过了河可以横着走,但绝不能后退,拱到最后也能“将军”,也能取得胜利。
不过,也有评论认为,真想治理公款吃喝的顽疾,不仅要禁止公款购买,更要禁止公职人员收受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