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市交警部门正在对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柯城交警大队辖区今年截止到7月份发生的事故中,有近80%的事故和非机动车有关,从一些具体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交通参与者能遵守交通法规,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案例1
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上月27日下午,一辆电动自行车载物在衢江中路德坪坝路段自南向北行驶,途中与一辆同向的轿车发生刮擦事故。
事故结果:轿车受损
事故原因: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且载物超过标准
案例2
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
2013年2月28日晚,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荷花四路由东往西行驶。19时20分许,车辆行驶至柯城区荷花四路和双港东路路口附近时,与对向一辆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结果:两车受损,骑自行车的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货车骑跨道路中心黄实线行驶,且夜间行驶未控制好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自行车骑入机动车道。
案例3
电动车逆向行驶
2013年3月28日早,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挂着重型半挂车在沪瑞线由东往西行驶。7时30分许,车辆行驶至柯城区双港街道丰家村路段时,与一辆由西往东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结果: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者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制动系不符合要求,而机动车右转弯时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控制好车速,且在行驶中不注意观察道路情况。
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前轮制动效能低下,且在半封闭式国道内逆向行驶,行驶中不注意观察道路情况。
案例4
电动车带人骑行
2013年5月2日下午,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柯城区石梁镇往衢州市区方向行驶,14时15分许,车辆自西往东行驶至花木线柯城区石梁镇梅村村口路段时,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结果: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上的乘客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机动车行驶中未注意观察致使未能及时发现横过道路的非机动车,所驾车与已横过一半以上道路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借道通行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且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案例5
电动车闯红灯
2012年5月18日16时26分许,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西安门大桥由西往东行驶至衢江路与西安路路口,与一辆由南往北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
事故结果: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事故原因:非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