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是河南人,37岁,单身,对婚姻特别渴望。前段时间,她上班时,在某交友网站看到了一则令她动心的交友信息:“刘某,男,41岁,1米75,离异,想找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子为伴,有缘结婚无缘朋友。”
年龄相仿,身高合适,关键是对感情、对婚姻的观念也不谋而合。虽然互不相识,徐女士却觉得自己找到了知音。下班后,徐立即拨通了对方的号码。
随即,两人通过电话、短信、QQ等方式进行联系。刘某说话温柔、体贴,对徐处处关心,事事关切。徐女士很快坠入了爱河。言谈中,刘某自称在宁波开房地产投资公司,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爱情有了,面包也有了,徐晓兰为自己能结识这样的男子感到庆幸。
8月28日,徐女士要来下沙出差,想借此机会与刘某见面。刘某听了欣然接受,表现得相当积极。两方约好了见面时间和地点。
见面前夕,徐女士突然接到刘某打来的电话。“他说很想和我进一步交往,但我们素未谋面,他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想通过第三方律师的保证来打消疑虑。”
徐女士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自己没有这种担忧,觉得刘某心思细腻,考虑得多一点也很正常,就没往其他方面去想。
随后,徐女士联系了刘某提供的律师电话,并按律师要求,向一个银行卡账户打进了8000元人民币。
收到钱后,刘某的律师表示,为体现刘某的诚意,他愿意为这次见面支付给徐女士20000元人民币,但她得先交10%的个人所得税。
这时,徐女士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但还是不认为自己会受骗。出于谨慎,她拨打了110进行咨询,在白杨派出所民警的开导下,她才报了案。
在派出所,徐女士告诉民警,像电话诈骗、网络诈骗什么的,她也看到过不少防骗宣传资料。她没有想到,与她深谈近一个月、能让她托付终身的这个男人,居然也是骗子。
办案民警提醒:在网络婚恋交友逐渐流行之时,单身男女更应该增强交友的安全防范意识,无论什么时候,特别涉及到财物、人身安全等情况,一定要睁大眼睛,认真甄别、核实,拿捏不准时,可打110咨询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