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天(31日)全票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决定指出,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期香港一些人士用比较激进的言行要求公民提名行政长官的候选人,并且要求特区的普选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对此,李飞回应说,这是在“国际标准”的帽子下搞“个人标准”。
李飞:香港一些人不讲按照基本法搞普选,而是反复鼓吹要按照“国际标准”搞普选。实际上,这些人的“国际标准”,完全按照他们自己量身订做。这哪里是什么“国际标准”,明显是“个人标准”嘛!
李飞说,香港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意味着全香港500多万选民都能行使直接选举特区最高行政领导人的权利,是香港同胞政治生活中的历史性进步,而且将给香港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李飞:对于被政治争议困扰的香港社会来说,在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还意味着社会各界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发展问题上,可以集中精力去思考如何给年轻一代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如何促进香港继续保持领先发展的优势。
李飞指出,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达至普选,要遵循“五步曲”的法定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只是走出了其中的第二步。
李飞:香港到底能不能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取决于后三步能不能走得顺畅,而其中的关键是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能不能在立法会获得通过。如果行政长官普选法案在立法会无法获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那么,只能原地踏步。如果有人说,2017年不实现普选,2022年还可以重新来过,那么我想说的是,香港可能因此而错失的发展机遇是不可能重新来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