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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积极宣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29 08:42:40

  2014年6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杨栋梁局长签发了总局第67号令——《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十条规定发布后,衢州市衢江区安监局积极行动,对十条规定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是领导重视。衢江区安监局领导在安监总局网站上发现总局第67号令发布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职能科室,要求抓紧时间积极布置十条规定的宣贯工作。二是准备充分。在总局第67号令发布后,衢江区安监局及时准备宣贯工作,提前十天通知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十条规定宣贯会,要求各矿山布置好与会后的矿山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三是措施有效。8月12日衢江区安监局组织了全区28家矿山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40人参加的十条规定宣贯会议。

  宣贯会上,区安监局为每位与会人员准备了一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对照各种类型的矿山,与各矿山负责人一起逐条学习,并要求会后每家矿山都要将相应的十条规定制成宣传框,置放在矿山明显位置,方便每个矿山职工观看学习。

来源: 衢江安监 作者: 吴海福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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