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溺水,4名同伴施救未果,他不幸溺亡。因害怕挨打、赔钱、坐牢,4同伴隐瞒实情,还将小超的衣服藏了起来。事后,法院判决4同伴监护人担责赔偿。
如今此事已过去一年,但悲剧的余波却未过去。原本应在学校继续读书的4名少年,如今3人辍学,1人因精神压力大,即将转学。其中一个孩子,因害怕挨打,不愿回家,长期在外流浪。
一年前,射洪县青岗镇5名初中学生,相约到河中游泳,14岁的小超不幸溺水,其他4人施救未果,小超不幸溺亡。随后,因害怕回家挨打、赔钱等,4个少年相约隐瞒此事,其中两人还将小超的衣服隐藏。直到两天后小超的遗体浮出水面,面对警方调查,4人才说出真相。因协调赔偿无果,小超家属将4个少年告上法院。
今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超的监护人承担60%的责任,4名同伴的监护人各承担10%的责任,共赔偿小超家属7万余元。然而,4名同伴的家属均认为,4人为未成年人,且在事发时采取了救援措施,不应承担责任,至今未在判决书上签字。
如今,事发已整整一年,小超的4名同伴现状如何?他们是如何度过这一年的?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青岗镇寻访4名少年,力图还原事发经过及他们一年来的心路历程……
相约游泳
同伴溺亡4少年施救未果
2013年8月22日下午2时左右,小超和朋友小松、小军、小强、小炯,相约到青岗镇小学后的沈水河游泳。5人中最大的是小松,事发时15岁,其余4人均为14岁左右。
5人之中,只有小强会一点游泳,但5人都下了河。随后,小松来到了水较深的区域,小超也准备到深水区,小军提醒水较深,但小超不顾劝阻一下跳到了水较深的区域。随后,他的手用力舞动,一会儿沉,一会儿浮,且紧闭双眼没有说话。几秒钟后,感觉情况不对的小松,急忙喊会游泳的小强相救。他则和小军、小炯到岸边找树枝。然而,虽然小强奋力推小超,但没能成功。小松等人虽找到树枝,但长度不够。两分钟左右后,小超沉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害怕挨打
4人将溺亡同伴衣服隐藏
“这个事情咋个办?”大约半小时后,有人问,“我们是报警,还是都不说这个事情?”小超溺水身亡,给4个少年带来了极度恐慌,他们坐在岸边,久久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离开。
“如果我们说出去了,我爷爷肯定要把我打死。”小强说。
“要是我爸爸知道了,肯定也要打我。”小松说。
小超溺亡的事如果说出去,要被家长打,也是另外两人的想法。同时,还有人提出,不仅要挨打,肯定还要赔钱,还要坐牢。
因害怕挨打、赔钱、坐牢,4人达成共识,决定都不说此事,并一起往回走。走到青岗镇小学时,碰见有人准备下河游泳,4人想小超的衣服还在河边,怕被人发现后报警,于是小强和小军又返回原处,将小超的衣服藏了起来。随后,4人到网吧上网。
法院判决
4少年监护人担责赔偿
小超两天未归,他的爷爷四处寻找,期间还遇见并询问小超的一个同伴,但对方称“不知道”。两天后,小超尸体浮出水面,群众报警。青岗镇派出所经过调查,通知小松等4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4人才说出了真相。此后,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组织了多次调解,小松等4人的监护人表示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愿每人出3000元钱,但未与小超的监护人达成一致意见。
小超的父母认为,事发后,小松等4人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都是初中生,通过手机拨打110的行为与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相适应,而4人不及时报警有重大过错。而在发现小超溺亡后,4人坐等半个小时,一不施救、二不报警,且商议将小超衣服隐藏。隐藏衣服等行为损害死者和亲属尊严。事后,4人又未及时告诉小超家人和派出所,继续隐瞒真相,进一步扩大了损害后果。今年1月,小超的监护人将4人告上法庭。
今年7月,射洪县法院青岗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小超的溺亡系5人的监护人疏于监护,致使5人擅自下河游泳,以及小超不注意自身安全前往深水区域所致。除小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外,与5人的监护人疏于监护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小松等4人的监护人应对小超的溺亡造成的损失各承担10%(即17795.65元)的责任,小超监护人承担60%的责任。
但小松等人的监护人认为,4人都系未成年人,且在事发时采取了救援措施,因害怕才没有说出实情,不应担责,他们至今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
悲剧反思
此案非孤例多地曾发生
思想和安全教育之失怎么补?
其实此案并非孤例。北京、浙江等地均发生过类似事件。2011年5月22日,5名少年相约到北京怀柔区京密引水渠游泳,其中一人溺亡,4个小伙伴因害怕担责竟隐瞒实情,还冒用其QQ号制造其离家出走假象。事后,法院判决4名少年父母分别赔偿5000元。
“一个孩子落水,其他孩子竟相约隐瞒事实,这让人深思,也反映出我们目前在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上的缺失。”教育工作者顾海虹表示。她认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学校教育不仅仅是智力教育,更不能忽略了道德、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学校还应该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不应该做,从小培养起学生的公德心,以及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优秀品质”。她还表示,要填补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的缺失,除了学校外,还必须依靠家长的努力。“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具有学校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融合,共同育人,值得我们关注和正视!”综合北京青年报、现代快报
记者寻访
一年来因害怕挨打
他只回过四五次家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青岗镇,当地很多人都听说过小超溺亡一事。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4名少年的家人以及小炯。4个原本应继续上学的孩子,如今除了小炯仍在上学外,其余3人均辍学,要么在外流浪,要么外出打工。而且,小炯因在校压力大,即将转学到射洪县某学校读书。
事发后他回家哭了两天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青岗镇见到了小炯,他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为方便读书,他和婆婆租住在镇上一民房里。
小炯个头不高,有些清秀。回想起事发经过,他也难过不已。他和小超是小学同学,也是好朋友。“我当时特别害怕,事情发生后,和他们一起到网吧待了一会儿,然后我就回家了,不敢跟婆婆说,我就一个人躺在床上哭。”小炯说,事后他遇到了小超的爷爷,被问起此事,也是因为害怕挨打,没敢说出实情。
“当天小炯回到家中就不停地哭,还用被子蒙住脑袋,不管我怎么问,他就是什么都不说,也不起床吃饭。”小炯的婆婆说,小炯在家哭了两天,饭都没吃,直到派出所来找小炯,她才知道出了这样的事。事发一年来,小炯也没有过过安生的日子。因精神压力大,他的成绩直线下滑。“在这里没法读书了,我们想办法把他转到了射洪去读初三,马上就要报名了。”小炯的婆婆含着泪,希望小炯能放下包袱好好学习。
因害怕挨打他在外流浪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找到了小强的家。小强爷爷介绍,小强前天回了一趟家,这也是他近几个月来第一次回家,但当天就离开了。他说,小强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就离婚了,小强判给了父亲,但一直跟着他生活。去年小超溺亡后,小强并没有回家,直到派出所民警找来,他才知道出事了。他说,一年来,因害怕挨打,小强总共只回过四五次家,而且没有再上学。他也到镇上找过孙子,有一次找到了,但小强就是不愿回家,后来还闹到了派出所。小强对民警说,他在外的生活,要么在同学处吃饭,要么不吃饭。晚上,他蹲过桥洞,也在同学家住过。小强爷爷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现在小强情绪有所好转,他已在射洪找了一所技术学校,准备等开学时将小强送去读书。
昨日下午,记者还见到了小松的父亲、小军的婆婆。据介绍,小松事发后没再读书,现在在外地学手艺。小军也没有继续读书,而是前往上海父母处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