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省30个督查组对“五水共治”第一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紧接着,各督查组陆续启程,分赴全省各地开展第二批督查工作。
接下去的督查工作,要怎么查,该督向谁,查到哪?这是眼下30个督查组积极思考,并在实践中探索的问题。
就督查组查找问题而言,水的问题,和违法建筑截然不同。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往往比较容易辨认,认定也很简单,只要查一查台账,核实证件即可辨别;而水的问题显然更加复杂:经过一个阶段的整治,“清三河”已取得显著成效,浮在表面的“垃圾河”、“黑臭河”已少之又少;企业排污是环保部门长期监督的重点,即使存在,也是手法隐蔽、难抓现行;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污染分散、随机性大,难以找到典型问题;治水涉及领域比拆违更加专业,外行查内行,难免两眼一抹黑。
在责任的认定上,两者同样存在差别。找到了违法建筑,违建主体就一目了然,督查组可以明确开出督办单,要求当地限期整改;而水的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它既有历史成因,还有区域性、流域性因素,往往涉及好几个县(市、区),甚至好几个地市。无论是督查组督办工作,还是媒体曝光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颇费思量,需要谨慎对待。
就当地推进工作而言,拆除违法建筑,可以靠声势、靠人力,短期内攻坚破难便可取得成效。而治水却并非一朝之功,成因更加复杂、牵涉范围更广、整治周期更长。同时,各地的治水工作,多以项目形式推进,完成的时间也是数年不等。
通过“五水共治”第一批督查,各个督查组发现以上难题的同时,结合基层干部群众的反馈,也找到了一些全省普遍存在的,可以重点关注的督查方向。
垃圾没了,河道污染的遗留问题根治了吗?“五水共治”第一阶段的任务是整治垃圾河、黑臭河,各地纷纷掀起整治高潮,成效显著。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河道污染是长期形成的,想要根治,并非捞一捞垃圾、换一换水就能奏效。若不切断污染源、清除河底污泥、修复生态系统,问题可能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治水资金,“好钢用到刀刃上”了吗?不少地方向督查组反映说,“五水共治”需要大量资金,当地财政已经吃紧。而督查组同时却发现,地方政府的治水项目过于“豪华”,过分重视美观。以河道整治为例,大家都喜欢在河岸上砌石,在岸边搞绿化,美则美矣,耗资颇巨。如果资金紧张,何苦做这些“面子工程”,泥岸野地同样可以水清岸绿,不仅省钱而且生态。
农村治污,管铺了,污水截住了吗?农村地区的截污纳管,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的重点之一,各地也在加大力度推进。然而,也有基层群众反映,部分地区存在“铺了纳污管,污水没截住”的问题。只注重工程推进,不关注治污实效,这样的情况还有多少?
水利工程,设计科学、推进合理吗?不排除部分地区存在借机“大干快上”,讨资金、博政绩的情况。好的水利工程利在千秋,一旦设计不科学、推进不合理,同样会遗患无穷。
除此之外,一些基层干部还在抱怨,省、市对地方“五水共治”的考核标准不够明确。我们认为,“五水共治”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乎全省群众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的提升,也是“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基础。从这个根本目标出发,我们不难发现,“五水共治”工作是好是坏,根本的标准,就是环境是否变好、群众是否叫好。站在这个基点上,基层干部也可以重新考量自己的治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