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容留越南女被处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25 16:17:22
“我们违反了法律,理应受到处罚。”8月19日,因为非法容留越南女402天,被罚款并处以7日行政拘留的廖某某说。同时,他的越南新娘阮氏,因非法居留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据了解,廖某某是石门镇人,去年初,他听说越南那边好找老婆,便只身前往广西,找到介绍越南女的婚姻中介。在中介的牵线下,廖某某到达越南,先后相了多名越南女,最终选择阮氏。于是,廖某某前往中国驻越南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阮氏未满20周岁,虽达到越南的法定结婚年龄,却未达到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总领事馆为此不予出具相关证明。
这时,廖某某已缴纳一笔中介费,若反悔就会人财两空。为此,他为阮氏先办理旅游签证,准备将其带回国再说。回到家中的次月,阮氏就怀孕了,他担心如果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阮氏会被遣送回国,便打起了小算盘,将阮氏滞留在家中。今年4月11日,阮氏生下一名女孩。8月14日,阮氏年满20周岁,达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看到各种结婚条件都具备了,8月15日,廖某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自首,反映其非法容留的情况。公安机关遂对该案件进行相应的处罚及后续的协调管理。
来源:
江山新闻网
作者:
郑惠 秀荣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