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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业主拖欠能耗费 小区实行入户电表断电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23 08:19:26

  小区里个别业主常年拖欠公共能耗费,结果电力部门要来断电。由于公共能耗电表只有一个,一旦断电,吃苦头的就是全体业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8月初,杭州石桥街道景安社区北景园荷风苑小区业委会和景安社区联合电力部门酝酿出台了停电催款的新政。拖欠公共能耗费的业主,社区、物业将连同电力部门上门,将入户电表断电。

  距离首批不缴费业主被断电已过去大半个月,这一做法效果如何?昨天石桥街道就此召开了发布会,截至目前,157户欠费业主中共有130户缴纳了拖欠的公共能耗费,剩余的27户基本为空关户,平时基本不住人。

  分批催缴、停电

  效果立竿见影

  一般来说,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煤等能源消耗,被称为“公共能耗”,由此产生的费用为“公共能耗费”。而在杭州荷风苑小区,公共能耗费主要包括小区电梯的电费和高层水泵二次供水产生的电费等,这些费用需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有些业主出于各种原因,拖欠公共能耗费。对此,北景园荷风苑小区业委会和电力部门制定了“先提前发放停电通知,若业主仍拒不缴纳欠款,物业连同电力部门上门停电”的措施。

  8月6日,首批欠费业主生活电表被停。8月8日,业委会和供电公司完成了对第二批6户未交欠费业主停电。8月11日第三批未交欠费业主停电。8月12日晚,业委会和供电公司发放了第四批49户业主停电催款通知后,截至8月15日晚8点,其中42户业主主动交纳了拖欠的能耗费。8月15日,第五批46户业主收到停电催款通知,这一次业主的反应速度更快,截至15日晚8点,其中42户业主结清了欠款。

  “小区物业和电力公司对每一批催缴对象都会耐心劝诫,到第四批、第五批时,效果明显。”石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坦言。

  业主拖欠能耗费,物管垫付

  在杭州诸多小区,这是常态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街道工作人员、电力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小区业委会成员、小区物管、下城区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悉数到场。在讨论中,记者了解到:部分业主拖欠能耗费甚至水费,在杭城诸多小区已是常态,不少小区物业不得不替业主们先垫付着。

  石桥街道所辖北景园荷风苑、都市枫林、景州公寓,三个居民住宅公建表用电合计欠费46万元。杭州供电公司城北电费班陈班长说,仅杭州城北片区,目前拖欠着公共能耗费的小区就有六七个。石桥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辖区内耀江物管管理了9个小区,每年光垫付的费用就达150多万元。

  为什么需要物管垫付费用?这还要说到电力部门的电费收缴。公共能耗费不像居民的家用电表是一户一表,公共能耗费的收取是电力部门委托物管代为收取的。电力部门的电费是每月收取的,而物管对业主公共能耗费的收取一般为两个月一次,有的是半年甚至一年一次,很多物管就代为先行垫付了。但是不少业主却将公共能耗费一再拖欠,这就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这也是引起很多小区矛盾纠纷的因素之一。物管帮忙垫付公共能耗费、水费等各种欠费,一旦业主拖欠过多过久,物管入不敷出垫不下去了,就无法提供好的服务,业主就会对物管产生意见,矛盾深了,甚至出现物管突然撤出的情况,业主的各种欠费物管也不会再帮助垫付。物管撤出,小区又陷入无人管理,最终产生恶性循环。”下城区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表示。

  强制停电的铁腕方法

  目前仍然存争议

  不补缴欠费,就切断家用电表,做法挺“铁腕”。荷风苑小区的这一做法受到了按时缴纳公共能耗费业主的赞成,但同时也遭到了质疑。“我家的家用电一直都按时缴费的,你有什么权力停了我的家用电表?”居民的类似质疑在此次事件中也一直不断。

  “按照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但这就意味着小区公共能耗电表就要被停,那些已经缴费业主的权益就会连带受到损害。这种苦头,荷风苑小区的居民早就吃过了。”石桥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各种因素,最终确定了对拖欠业主进行停电到户的措施。由于该做法全国尚没有先例,同时法律上也存在争议,所以街道以荷风苑小区作为试点,进行实践探索。

  昨天,记者就此事请教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戴和平表示,这一措施纯粹从法律角度来说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从情理上来说倒也合理,毕竟不能因为个别或少数业主的行为而最终绑架全体业主的利益。

  戴和平建议,为了对业主拖欠公共能耗费、水费等行为进行约束,在业主公约里,可以写入这样的条款:“如果因拖欠拒交公共能耗费等其他故意行为,造成其他业主经济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等责任。”

  或者电力部门在公共告知或供电合同里,也同样可以补充这样的条款:“有其他拖欠本公司电费的,本公司有权停电。”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王丽 通讯员 胡斌杰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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