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文三路233号门口,一个保时捷女车主正要去开车,身后突然蹿出一黑衣男子,朝她闪袭4拳4脚,匆匆逃走。
事发后,路人报警,女子被带到西溪派出所协助调查。她说,自己当时被打蒙了,没看清男子的脸,估计对方是来抢包的。
但是,民警调阅监控、走访询问后发现,男子殴打完女车主转身就逃,似乎并没有抢包意图。
做笔录时,民警问女子有没有跟人发生过感情、经济纠纷,她含糊其辞,不愿多说。(详见快报7月12日85100000版报道)
昨天,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姜某,据姜某交代,殴打女车主并非意图抢劫,而是一次有预谋的报复行为。
保时捷女车主姓石,29岁,绍兴人。她老公与张某(女,某KTV工作人员,在逃)的男友是同学,两人偶然起了言语冲突,争执中,石的老公动手打了张的男友。
后来,石拿了2000块去向张和其男友道歉,张不收,坚持要他们赔偿10万。
由于矛盾一直没有解决,张存心报复,找了包括姜某在内的三个朋友,让他们去给石某一点教训。
今年6月5日晚,姜某等人在小区车库将石某保时捷的车窗玻璃及车身砸坏。经鉴定,维修费用为53491元。
石没有报警,但找到张的男友说了这事,导致张和男友大吵一架。
张怀恨在心,又喊来姜某,明确要求他殴打石某。
姜某等人从7月8日晚开始蹲点等候,直到7月11日,他们发现石某踪迹,一路尾随,来到文三路上。
因此前曾砸过车,他们怕被石某认出,就找来保安杨某(在逃),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经鉴定,石某伤势构成轻微伤。
7月14日,姜某等人先后被西湖警方抓获。
检察官说,姜某等人受人指使,出于报复被害人的目的,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姜某故意砸车,造成被害人损失达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已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