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神仙水”是一种新型毒品(资料图)
杭州上城区法院今日宣判一个案子:男子任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给一伙在包厢内唱歌的人提供了“神仙水”(一种新型毒品)和K粉,包厢内有5人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误食了神仙水与饮料勾兑的混合物。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喝酒、叫小姐还不够“嗨”
有人往酒里兑了“神仙水”
朋友聚会,难免不了喝喝酒。但有些人觉得光喝酒还不过瘾,还得想其他办法“嗨”一下。
2012年的夏天,张某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为了庆祝,8月16日晚张某邀请了一帮朋友,先是去吃饭,随后来到杭州吴山铭楼附近的一个会所唱歌。
张某点了很多酒,还叫了几名陪酒的小姐“助兴”,但他仍然觉得不够“嗨”。
席间,张某通过朋友沈某,联系到了被告人任某,想让他弄点“好东西”来助兴。
他们所说的好东西,其实就是毒品。当晚9点多,任某来到包厢,带来了一包粉状物,还有3小瓶像口服液一样的液体。
粉状物就是K粉,而长得像口服液的就是一种新型毒品“神仙水”。
据被告人任某交代,他把东西带到后,就看到有人把红牛饮料、可乐和“神仙水”都倒进一个玻璃壶中,进行搅拌。
然后,被勾兑的混合液体被倒进一个个的小玻璃杯,作为请客做东的“东道主”,张某热情地向宾客“推销”这种混合液体。有些警觉的宾客发现不对,并没有喝。
不过,还是有不明真相的客人喝下了这种混合液。
小伙不知情被劝“酒”
还好味道古怪没多喝
王辉(化名)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当天开车和自己的叔叔来参加这场聚会。他记得当时有一个男子拿了一杯像酒一样的液体过来说“来,小伙子喝一杯”。
王辉说自己开车不能喝酒,但对方称没事,可以找代驾。
推辞不过,王辉喝下了这杯“酒”,但他一口下去,觉得味道古怪的,于是没有再喝。
当晚有5名宾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喝了这种“神仙水”和饮料勾兑的混合液,幸好并没有出现异常反应。
席间,张某等3人还吸食了由任某带来的一部分K粉。随后,经服务员举报,警方带走了现场所有人进行调查。
非法持有10克以上毒品
被判1年6个月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查明,任某提供的放置在包厢茶几上的粉末净重3.78克,检出氯胺酮;从任某处依法扣押的粉末1袋,净重10.54克,检出氯胺酮;扣押的液体2瓶,净重24.58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案发后,涉案毒品已被依法扣押并上缴。
任某称,毒品是自己在嘉兴的一个酒吧玩的时候,一个陌生人卖给他的。后来在杭州的酒吧里认识了沈某,跟沈某提起了此事,两人约好有时间一起“玩”一下。
案发当天,除了沈某,包厢里的人任某并不认识。“见过张某,不是很熟。”任某供述,自己带着毒品来到包厢后,将毒品交予沈某,只说一起玩就好了,并没有提到钱的问题。所以他称整个过程中也没有出现支付行为。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任某对公诉人出具的证据均表示没有疑义,且自愿认罪。针对被告辩护人提出的毒品尚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法庭认为,五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食,就一般的非法持有毒品而言,其社会危害程度显而易见。因此,对辩护人相关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后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任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在10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名词解释】
“神仙水” :这是一种新型毒品,学名是“伽马-羟基丁丙酯”,俗称液态快乐丸,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通常被制成喷雾状或胶囊状以便于食用。“神仙水”能够刺激神经,使心血管快速扩张,引起头晕、心悸、视力模糊和贫血。由于它起效快,不出2分钟就能让人昏睡,10多分钟就能让人昏迷不醒,许多不法之徒还利用它来作案。“神仙水”在欧美国家已是严重泛滥的软性毒品,鉴于它的危害性,一些国家已将其列为一级管制药品。
氯胺酮:氯胺酮是一具有镇痛作用的静脉全麻药。可选择性抑制丘脑内侧核,阻滞脊髓网状结构束的上行传导,兴奋边缘系统。此外,对中枢神经系统中的阿片受体也有一定的亲和力。氯胺酮可以产生一种分离麻醉状态,其特征是僵直状、浅镇静、遗忘与显著镇痛,并能进入梦境、出现幻觉。
甲基苯丙胺 :冰毒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又因苯丙胺(Amphetamine)有其译音名安非他明或安非它命之称,故甲基苯丙胺也有甲基安非他明之称。此外,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