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家住杭州机场路里街的杜女士一家和家住朝晖七区的胡女士,去杭州市中心的西湖文化广场一带逛街。两起与玻璃掉落有关的意外,让这原本高高兴兴逛街的两家人,最后都被120送进了浙江省人民医院。
6岁女孩婴童区看玩具,展柜的移门突然掉下来
昨天下午4点多,钱江晚报记者在医院急诊室外的走廊上,见到了一大一小两位正在等待检查结果的伤者。
受伤的小女孩晶晶(化名)是杜女士的女儿,今年6岁。小女孩右脚脚趾受伤出血了,医生帮她把碎玻璃碴清理出伤口时,病床上的她疼得哇哇大哭。
没过多久,杜女士突然听到了晶晶的哭声。她跑过去顿时吓了一跳。晶晶站在一个一米多高的玩具展柜前,右脚在流血,地上有不少玻璃碴。
“孩子当时受惊了,一直在哭,说是被玻璃砸到了。旁边一个孩子的妈妈看到事发经过,她告诉我是展柜上的玻璃移门掉下来砸到了孩子。”
杜女士回忆,晶晶受伤时,没有超市工作人员在场,“我女儿一个人好端端站在那里就受伤了,我和我爸去找超市的人,后来工作人员来了,我们让他们打了120。”
事发后,超市值班的郑经理和同事陪杜女士一家到了医院。万幸的是,经外科吴医生检查,晶晶右脚两个脚趾皮肤擦伤,并未伤及筋骨。
随后,记者来到事发的超市婴童区,只见里面摆放了两个高约140厘米、长宽约90厘米的玩具展柜。玩具展柜底部存放玩具,顶部则是一个高约30厘米的玻璃展台。
超市副店长王女士介绍,这两个展柜都是乐高玩具展柜。事发后,出于安全考虑,工作人员已将可移动部分卸下。平时,有销售人员负责该展柜的安全检查。
“事后我们查看了监控,但监控无法拍摄到事发位置。所以我们尚不清楚玻璃掉落的具体原因。而事发时刚好是工作人员交接班的时候,所以暂时无法核实到事发时该展柜的销售员是否在场。”不过,王店长表示,顾客在店里发生了意外,他们肯定会积极与顾客协商处理。针对这两个柜台,他们会联系经销商及专业人士进行检查,考虑维修或是撤柜,杜绝安全隐患。
逛街买衣服,正欲离开时,整扇玻璃门突然倒压下来
6岁的晶晶受了惊吓,说不出话来。40多岁的胡女士和晶晶的遭遇差不多,郁闷地躺在床上直喊倒霉。
“我住在朝晖七区,今天休息坐地铁去西湖文化广场逛街。下午3点多,我逛到西湖文化广场公交站旁那家服装店里。要走的时候,我刚碰到那扇玻璃门,那门突然整块掉了下来,我赶紧用手去撑,还喊店里的人来帮我,但还是没来得及,我整个人被压倒在地,整扇门全碎,我手脚都破了。店员报了120。他们看我身上都是血,不敢碰我。”
随后,胡女士被120送进医院。服装店的郑经理赶到医院处理此事。
“我进门时推的是另一扇门,出事后听店员说出事的那扇门是坏的。坏了的门没人修,也没人告诉我坏了。我好端端逛街,门竟然会掉下来,还进了医院,真是倒霉啊!”胡女士说。
经检查,胡女士小腿划伤,缝了几针,右手、脸部擦伤。
针对胡女士指出的“店门之前就坏了”的问题,服装店郑经理表示,虽然事发时她本人并不在店里,但她可以确定事发前,两扇门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门坏了,我们是不会营业的。店员说的门坏了,应该是指之前另一边的门曾经坏过,不过坏了后我们就修好了。”
郑经理表示,目前还不清楚玻璃门掉落的具体原因,但店方会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会与胡女士协商处理此事。
随后,记者来到出事的服装店,看到左侧大门整扇倒在地上,工作人员正在清扫地上的碎玻璃。这扇门高两米多、宽一米多。
按照《消保法》规定:超市和服装店应承担责任
谁该对这两起意外事件负责?该负多少责任?昨天,记者采访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张锦伟律师。张锦伟分析,根据《消保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其中包括商家店内设施安全检查、人员规范管理等方面。在这两起意外事件中,胡女士和晶晶作为消费者,她们的人身安全在受到损害后,作为经营方的服装店和超市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