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妇人被有妇之夫包养 因不知其已婚被判无罪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15 15:28:34
中新网8月15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报道,60岁的刘姓妇人前年9月间,偶然在女性友人介绍下,到74岁的已婚郑姓知名画家工作室看画,两人情投意合。郑之后提供刘妇每月2.5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包养金。后来郑直接预缴30万元,作为未来一年的包养金。
郑的妻子发觉有异,于去年6月7日直闯刘妇住所捉奸,郑妻提告指控刘妇妨害家庭,另求偿3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法院审理期间,刘妇承认和郑男关系,但她以为郑是孤独老人,不知道郑早已结婚。郑男则指称,刘妇早已透过朋友知道他有太太,刘妇是看他年纪大胡涂,利用美色诈骗他的金钱。
不过,带刘妇认识郑的女性友人到庭证称,她不知道郑有无婚姻,也未曾告诉刘妇郑的婚姻状况。
法官调查认为,刘妇从头到尾都不知道郑是有妇之夫,不符相奸罪“故意”要件,判决无罪,民事求偿部分,也一并驳回。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