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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只狗,两家人闹上派出所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13 08:06:51

  “我家的小狗被人骗走了,要我出1600元才肯还我。”8月7日上午,小李姑娘和徐先生两家人为了一只宠物狗,来到了下沙派出所理论。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半个月前,小李把自家的狗狗送给徐先生一家养,现在又舍不得了,对狗狗牵挂得很,想要回来。而徐先生一家,这段时间为了照顾狗,费了不少心思,也花了不少钱。他认为,狗可以还回去,但自己的损失,要由小李承担。

  最终,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小李补偿徐先生1300元钱,拿回了狗狗。

  主人怀孕不能养狗,忍痛送人

  小李所说的狗是一只白色萨摩,刚四个多月大。“我从朋友那买的,自己养了2个多月了,因为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感情特别深。”

  半个月前,小李查出怀孕了,这下养狗就成了问题。“我老公为了我和胎儿的安全,不同意我养狗,为了这事,我们还吵过架。”

  于是,在老公的坚持下小李决定把狗送人。“我托朋友帮忙,看看他们身边有没有真正喜欢狗狗的人家。”

  很快,朋友那边就有了回复,说找到感兴趣的人家。“我朋友是做游泳教练的,想要领养狗狗的是他的一个学生。”

  见对方是发自真心喜欢狗狗,小李忍痛把狗送给了他。双方还互加了微信,平时可以拍些照片给小李看,想狗的时候她还可以去看看。

  在微信上小李和对方常常聊起狗狗的话题,看见狗狗可爱的样子,她还一度流露出想要回狗狗的想法,但老公一直不同意。

  这半个月,因为实在太想念狗狗,小李常常饭都吃不下,人都瘦了不少。见此,小李的老公最终妥协了,同意她要回狗狗。

  小李不好意思直接张口要,就托当初送狗的朋友问问,看看能不能要回来。“朋友说对方同意把狗还回来,但要我付1600元钱。”

  要回自己的狗还得支付1600元钱,小李感觉自己被被讹了。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买狗粮、狗笼花了不少钱,要赔偿并不过分

  小李这边在吐苦水,那边徐先生也觉得自己很无辜。

  “她自己弄不拎清,一会说要一会又不要,这样前后反复四五次了。”徐先生说,狗刚领回来没几天,小李就说想再要回去。“我看她是真舍不得,也就同意了,后来她又说老公不同意,让我们接着养。”

  徐先生说,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三四次了。“第二次,她又说想要回去。我当时正好在网上给狗买了个笼子,就和她说,你要是确定要,我就把笼子退了。结果,她又说不要了。”

  徐先生表示,这段时间为了照顾狗狗,一家人费了不少心思,钱也花了不少。“买狗粮、狗笼我就不说了,我爱人因为照顾狗,还被抓了,去医院打疫苗就花了将近千把块。”

  他认为,自己找小李要钱是很合理的要求。“如果不是帮她养狗,我也不用买狗粮,我爱人也不会被狗抓。”

  而更让徐先生生气的是,明明双反已经谈好条件,但小李又反悔了。“当时她也答应出钱,结果又跑去报警,搞得我好像在敲诈她一样。”

  最终,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还是达成了一致,小李赔偿1300元给徐先生,要回了自己的狗。

  赠与后索回需承担费用

  “实施赠与行为后想撤销比较复杂,一般赠与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销,但若赠与之后再返回索要,则需承担赠与期间发生的费用。”办案民警说。

  据民警介绍,小李的这种举动属于赠与行为,受《合同法》保护,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不触犯法律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都可以实施赠与行为。

  但小李若要撤销赠与要回小狗,对方可以拒绝,也可以提出一定的归还条件,在赠与期间新主人对小狗饲养发生了费用,因此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杨渐 通讯员朱义庭 编辑: 徐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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