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称,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为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纳入。
据了解,全国各地的政策不会“一刀切”,地方以现有登记发证有关文件为基础,可以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而各地在坚持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发证。
“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在登记发证工作中注重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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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本报讯8月8日,全市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副市长林克庆出席并讲话。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今年3月份国务院在山东召开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各区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意见建议,进一步部署和加快推进本市试点工作。
今年上半年,平谷区作为国家整县推进工作试点,在镇罗营、峪口等6个乡镇全面开展了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共涉及104个村,30907户,92792人,土地承包合同28232份,确权土地面积124420.88亩。截至目前,上述6个乡镇的档案清理、入户权属调查、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确认等工作都已完成,已进入最后绘图阶段。
在认真总结平谷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10月,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今年起,除平谷区全面开展试点外,其他区县都要选取1个乡镇进行试点。截至目前,各区县都已选定试点乡镇。
林克庆表示,各区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