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中秋国庆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11 07:54:40
市纪委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
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
为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市纪委日前转发省纪委通知,就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要把中秋、国庆期间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xfjb@quzhou.gov.cn。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赖国洪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