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3年合同后不到一年就提前解约,俱乐部却拒绝支付剩下的薪水。今日上午,前女篮国手、浙江稠州女篮上赛季主教练李昕诉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合同纠纷一案在杭州西湖区劳动仲裁庭开庭。因俱乐部单方面解约并拖欠工资而状告老东家,这在中国篮坛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不过,经今天仲裁委员会的审理,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带着冠军梦而来
折戟后被解除职务
去年,李昕这位顶着CBA执教经历和女篮国青教练光环的女教头,和稠州女篮签订了一份3年期合同,税后年薪大约60万元人民币。与李昕这样的名教头签约,再加上稠州女篮本身不俗的实力,让俱乐部对接下来的赛季充满了信心,“夺冠”的口号已然喊起。
可惜剧本并没有按照预想的那样发展,今年2月22日,李昕治下的稠州女篮以1:2的比分负于山西队,折戟上赛季WCBA半决赛。没有卷土重来的机会,失掉入主球队首赛季的冠军2个月后,李昕接到了俱乐部的口头解聘通知。
几天后,俱乐部正式下发文件,称因李昕未能达成合同规定的成绩,并且俱乐部新赛季投入有所减少,解除李昕的主教练职务,转岗为俱乐部副总经理,年薪不足之前的五分之一,只有税前12万元。
不满老东家单方面解约
李昕要求继续履行今年合同
在得到自己被解雇的消息后,李昕并不认可俱乐部的做法。她认为,自己的合同是全保障性的,即使俱乐部要解聘,也要支付自己今年的60万元薪资作为违约金。
所谓全保障性合同,指的是工资完全受保障,即使在受伤(适用于运动员)、离职、患病甚至身故的情况下,工资仍必须全额发放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合同。例如,上赛季NBA洛杉矶湖人队当家球星科比,在因伤只打了6场比赛后就宣布赛季报销,但是最终他依然拿到了超过3000万美金的全联盟最高年薪。
俱乐部却认为,全保障性合同存在于国际体育界,在中国的劳动法中其实并没有这一说。俱乐部只愿意支付其3个月的工资,这与李昕支付一年工资的要求差距甚远。
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李昕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庭审双方各抒己见
最终愿接受调解
今天上午,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
李昕方面,依然以全保障性合同为说法,要求稠州女篮俱乐部撤销《转岗通知书》,继续履行《教练员聘用合同书》;同时,俱乐部应支付李昕从接到《转岗通知书》至仲裁结果生效日前的薪资;稠州银行俱乐部按照《教练员聘用合同书》约定立即安排李昕的工作,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稠州俱乐部则称,解雇李昕并不仅仅因为成绩不理想,还有李昕与队员相处不和谐的问题。她的执教理念以严格著称,因此和队员发生多次矛盾,比如,曾经发生过卞兰、陈晓丽等六名队员公然罢训的情况,李昕还有旷工和殴打队员致其耳鸣的情况等。庭审中,有两名女篮队员出庭作证。俱乐部据此认为,李昕已经不再适合担任主教练,但依然为她安排了俱乐部副总经理的职务。
对于俱乐部的说法,李昕表示,所谓的旷工,其实是请假,并出示了请假的微信记录。至于俱乐部提到的“被殴打的队员”,也没能提供医院的验伤证明。
双方在各自陈述之后,法官并未当庭作出裁决,并提出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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