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目标让河流成为城市生态景观带
按照“一年新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水更清”的总体目标,我省争取在3至5年时间内,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基本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形成河网“水清、流畅、岸绿、安全”的生态新格局。
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省辖市和县城规划区内河流综合治理任务。现状水质较差的河流消除黑臭现象,城市规划区内河流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现状较好的河流水质达到四类水,满足娱乐性景观用水标准。
2014年,全省全面消除垃圾河,完成河道治理1000公里。
2015年,基本消除建成区污水直排现象,完成河道治理1100公里左右。
2016年,全面消除黑臭河,完成河道治理800公里左右,基本完成省辖市和县城规划区内河道治理任务,消除劣五类水质,形成水质清澈、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绿色生态景观带。
2018年,城市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基本恢复,城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河畅水清、岸洁景美、人水和谐的城市河网水系基本形成。
水质治理从源头截断河流污染
根据行动计划,我省将着力推进垃圾河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整治和工业污染源整治三大治理工程,从源头上截断城市河流污染。
2014年全面完成河面废弃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清理打捞工作,彻底消除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污染物,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沿岸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到位。
2015年,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消除污水直排现象。3年内新建、改扩建雨水管网5500公里,基本完成现有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增污水收集管网3000公里以上。至2016年,设市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县城达85%以上。
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到2016年底,原则上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要搬迁至产业集聚区或关停。
生态恢复实现所有城区河流有水有鱼
在污染治理的基础上,我省着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修复、河流沿岸景观三大建设工程,推动河流生态持续改善。
3年内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60座,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至2016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80%以上。
通过开通河道清淤疏浚、河水净化、河流补源专项行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黑臭河段清淤疏浚。同时,采取种植植物、放养滤食性鱼类等措施,改善水生态环境,2016年底,所有城区河流实现有水有鱼的水质目标。
2016年底,力争每个省辖市中心城区建成2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县级城市建成1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