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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遭司机轻薄 的士公司:不是事实的全部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23 14:16:14
  近日,一名网友在泸州本地论坛曝出,“自己在午夜乘坐出租车遇上了色狼”,并且在网帖里发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的照片和服务卡。帖子一出,让该论坛炸开了锅。短短几天,浏览量已经破万,评论数直逼两百条。不少网友都表示,泸州竟然有这样出租车司机,让人感觉“压力山大”。

  昨日,记者来到网帖中曝出出租车司机所在的公司,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女乘客所述不是事实的全部,并表示要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名誉,现已将该网友起诉至法院。由于警方的调查结果并未出炉,泸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办对此事则表示,处理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

  女乘客网曝:乘出租车被司机“骚扰”

  7月18日,市民“蓝色冰薄荷”发帖举报:“7月17日晚凌晨1点左右,与表妹乘坐车牌号川E938××的出租车,上车后都一切正常。随后,行驶至二桥附近,司机刘某借换挡之机,用手臂贴向了她,随后还用手掐她手臂上的肉,并连续做了好几次。”在帖中,这名网友表示,自己因为不甘心被轻薄,所以拨打了110报警。

  该举报帖发出后,该论坛瞬间炸开了锅。短短几天,浏览量已经破万,评论数已接近两百条,遥遥领先其它帖文,跃居论坛“关注榜”第一。对此,网友纷纷发表评论表达自己观点。

  网友“顶顶泸州”表示,单靠一面之词,没得证据确实很难说。而网友“扯扯”给出了建议:天晚了,外面不安全,喊朋友送回家最好。

  对网友的建议和批评,该网友又换“马甲”回应质疑。她说,承认警觉性太低了,自己当时没有穿着暴露或者言语轻浮,并保证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还表示,自己要用法律讨一个公道。她认为,出租车公司应该开除“的士”司机,让其永久性不能驾驶出租车。还要登报道歉,写道歉书承认错误,并保证一定改正流氓行为。

  随后,记者通过中间人,联系上了发帖的女乘客,但该女乘客却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

  出租车公司:已将女乘客起诉至法院

  昨日,记者来到该出租车公司——泸州工联出租车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周健表示:一切以公安局的考证结果为准。

  随后,记者询问能否采访当事司机?周健表示他不知道,须向行政管理科长罗茹咨询。随后,记者见到了罗茹。面对采访,罗茹态度强硬,多次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

  “而且该网友发表的言论,没有提在(她)KTV喝酒唱歌,(然后)再乘坐公司的出租车的背景。”罗茹说,“我能提供的信息就是这些,喝酒也是该网友自己到公司陈述过的。”罗茹认为,该女乘客的举报不是事实全部。

  罗茹表示,“公司肯定要维护驾驶员的隐私,驾驶员的肖像权也要维护,这个驾驶员至少是个党员,而且是部队退役士兵,这是我能给你们提供的基本信息。而且现在法院、警方对此事没有最终定论,此事还要靠证据说话。”她还表示,此事件已进入司法起诉阶段,对此事公司不作回应。

  律师观点乘客表妹可作为目击者举证

  此事双方各执一词,在警方结果出来之前尚无法定论。对此,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冯骏律师表示,本案的认定关键还是要看证据。他说,本案如果已经有当事人之外的其他证人能够还原案件发生的经过,则公安机关可以依该证人证言对案件作出判断。

  作为该事件唯一的目击者,女乘客的表妹是否能作证?“法律规定任何知道案情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而并不是有亲属关系的就不能作为证人。”冯骏表示,从常理来分析,一个女性不会无缘无故的自毁形象而胡乱指责他人对自己进行猥亵。

  冯骏认为,从“从严治企”这个角度出发,违法嫌疑人所在的出租车公司,更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租车公司认为女事主投诉有误,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是出租车公司必须举证证明女事主是故意诬陷,否则出租车公司的相关异议是无理的。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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