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200元的汽油,结果只加了135元的,丰田车车主就发动了汽车,一下将油枪拉断。随后,赔偿的事又起纠葛,忙着办事的车主丢下车子就走了。
昨天,记者从温州鹿城南郊派出所了解到,车主办完事后来到加油站,赔了1000元。
前天下午1点左右,一辆丰田车开进温州市区牛山北路一家加油站加油。车主给了200元,说要加93号油。
“他好像很急的事情。”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说,她将油枪放进车内,开始加油。
“不知道为什么,油加到135元的时候,车主突然启动车子,直接将车开走了。”加油站员工说,她眼睁睁地看着油管被扯断。好在油管扯断后,汽油没泄漏。
工作人员立即赶上去,拦住了即将离开的车。
“一个油枪1200元。”工作人员说。
“太贵了,等我办完事情再回来。”车主拿出了行驶证,表示要将证件押在加油站,车先开走。
可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赔偿,不能将车开走。
“我有急事,所以还没加完油就想走了。”车主一看要协商,押证件也不行,干脆将车门一关,打车去办事了。
车主这一走,工作人员傻眼了,车子还没停好,这一到下午3点,出租车就在这里排队加油,这可怎么办?
因为没有留下车主的电话号码等,工作人员只能先用隔离墩将车围起来,受损的加油机上挂上“暂停加油”的牌子。
加油站报警。
派出所任警官马上联系车主,车主说:“我真的有特别紧急的事情。”最后他向民警保证,4点左右回加油站,把事情解决了。
“后来他非常守时,双方协调后赔偿1000元,把事情给解决了。”民警说。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接连称,这种事情也不算少见。
记者了解到,温州市区江滨路的一家加油站的油管也曾被扯断过。
更绝的是,今年6月22日,乐清一辆白色福特轿车在路上飞驰时,左后侧的油箱盖大开,上面还插着一把红色的油枪,后面还拖着一根二三米长的油管。就这样一直开了约40分钟后,司机才发现这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