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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五个月母亲被丈夫赶出门 男方提离婚拒受访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22 08:56:47
  昨天,一则消息在本地论坛及微博上转疯了。导火线是某电视台题为“女儿才五个月,老公就逼我离婚”的“出警纪事”报道。“孩子五个月大,老公提出离婚”;“连卧室的门都不让进,只能睡客厅”;“我允许你的私人物品带走,像卫生巾这种”;“看老子不把你弄死”……报道中提及的一些字眼,迅速引发热议。

  男女双方都是瑞安人,目前户口在杭州。有网友还人肉出男方系阿里巴巴的员工。这在一些围观者看来,更具有戏剧性了。

  昨天,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双方当事人。男方小徐称暂时不接受采访,而女方小陈说,网上流传的还只是皮毛,她现在承受的东西起码是这个的一百倍。

  双方为什么会闹离婚?

  刚出世不久的女儿,两室一厅的房子,还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同为80后,小陈和小徐的生活原本令人羡慕。小陈说,小徐在淘宝网从事研发工作,年薪30多万元,而她在没生孩子前,从事景观设计工作。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感情一直不错。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她剖腹产下女儿5个多月后,小徐却提出了离婚。

  “我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发现他手机短信、微信里面跟一个女的非常亲密。我们为此吵过架,他说他很爱我和宝宝,只是没有把握住分寸之类的,然后我就原谅他了。”至于后来小徐是否真有外遇,小陈表示,她并不知情。

  报道“女儿才五个月,老公就逼我离婚”的甘记者说,他曾与小徐取得联系,但对方的说法与小陈完全相反,称是小陈提出要离婚。对于小徐答复甘记者的内容,小陈认为完全站不住脚:“他还说我不离婚是为了多坑他的钱,房子都是双方一起买的,我怎么会坑他的钱?”

  昨天,记者与小徐取得联系时,他起初否认自己系小徐。后来又表示,目前公司已经介入,他现在暂时不接受采访,后续如果有必要会再联系媒体。

  男方交给女方一份离婚协议

  昨天下午,小陈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小徐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上写:双方2010年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的原因,自愿离婚;离婚后女儿随男方生活,女方一次性支付男方31.5万元作为抚养费,女方一个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作价146万元归男方所有,共同所有的车库作价11万元归男方所有;女方名下的小汽车作价5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名下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股票,作价240万元归男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180万元,归男方;男女双方名下的存款以及私人财产归各自所有;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74.5万元(男方原本需支付106万元,扣除女方需支付男方的31.5万元);女方应在协议签订三个月内将户口迁出,否则应向男方支付每逾一日100元的不便补偿。

  未来该怎么办?

  小陈所居住的自在城东苑社区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陈曾三度向他们求助,他们也曾打电话给小徐,但对方推托工作忙,过不来。

  “我用了各种方式去挽回,包括找中间人。他说我骚扰他朋友,到时候要追究我的责任。”小陈说,网上流传的还只是皮毛,她现在承受的东西是这个的一百倍。

  小陈说,他们是两室的房子,最初因为房间门被锁,她没办法进去休息,只好睡客厅。衣服、鞋子没办法拿。阳台在卧室里,也没办法晒衣服。每天晚上回去,只能把衣服摊桌上晾晾干。

  目前,小陈已经住到了朋友家。

  “可我也不知道接下来的路怎么走。”小陈说,小徐的公司昨天也打电话给她,问她有什么诉求,找个机会坐下来协商解决此事。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科召认为,国家为了保障妇女、婴幼儿的权益,法律强制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本案例,除非男方有特别的离婚理由,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戚祥浩 璐瑶 叶群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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