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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17 15:46:36

  1、事故经过

  2007年2月6日上午7时,某市政公司招用的姜某安排陆某、施某、王某、

  杨某到该污水处理公司西北角围墙外检查井(该井开口面积为4m2,内井面积约16m2,井深约3.5m,作业点距井口约1.5m),拟对井内漏水的排气阀进行修理。8时许,陆某、施某下井拧松螺帽时,突然从接缝处涌出大量白雾状气体和污水,陆某当场被熏倒调入水中,施某在拉陆某过程中也被熏倒。随后吕某、姜某等先后下井营救均昏倒在井内,造成陆某、施某、吕某3人死亡,姜某1人受伤。经事后检测为硫化氢中毒事故。

  2、原因分析

  ★大量高浓度硫化氢气体突然从阀门与管道接缝处涌出,加之作业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作业环境要求,从而导致作业人员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而中毒死亡。施救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井救援,造成事故伤亡人员的扩大。

  ★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业务发包给个人组织实施,以包代管,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未给作业人员提供符合作业环境要求、

  可靠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制定针对性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无指挥、协调人员,安全监管不到位。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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