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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霸王条款"动真格 两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被查处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15 09:28:09

  新《消法》正式实施,对酒店餐饮业普遍存在的一些“霸王条款”有了约束。但实际上,还是有酒店对此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昨天,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两起餐饮业“霸王条款”案例,市区玛格丽特酒店、金时代府山人家酒店等两家酒店因仍存在“禁止自带酒水”等情况而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查处。

  据了解,今年3月份,越城区消保委发布调查报告,公开揭露市区还有多家餐饮企业仍存在各种“霸王条款”情况。之后,消保委向这些餐饮单位发出劝谕书要求整改。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对设置“霸王条款”的餐饮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和专项整治。

  近日,相关方面对40家涉及“霸王条款”的餐饮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结果发现玛格丽特酒店、金时代府山人家酒店仍拒不整改,依然存在“禁止自带酒水”等情况。如玛格丽特酒店前台有“本餐厅谢绝自带酒水,如有自带收费如下:一个品种20元/桌,一个品种以上50元(含两种)的提示牌。而府山人家酒店内则仍有“谢绝自带酒水,否则另加收每瓶50元服务费”的告示。相关方面认为,通过自查自纠后,酒店仍有这种“霸王条款”的做法,明显违反相关规定,遂依法对上述两家酒店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这两家酒店还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本年度消费“黑名单”,取消其参与“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荣誉评比的资格。

  “尽管目前查处的仅两家,但这种现象可能还会有存在,以后市民在酒店消费中如果遇到类似‘霸王条款’,可以举报投诉。”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说,对于餐饮业的“霸王条款”现象,作为酒店经营者一定要加强自律,倡导“平价酒水”消费。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平时也要理性消费,要有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被侵权要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以有效维权。

来源: 绍兴网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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