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浙江嘉兴一女子因为在网上发帖求合租,被假装前来租房的男子割喉杀害。昨天下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抢劫杀人的男子被判死刑。
案情回顾:
女子发帖求合租遭遇上门抢劫男
2014年1月19日晚9时左右,小李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北街道陆家苑小区内找她表姐小薛,敲门许久,房间内都没有反应。因为一直找不到表姐,小李不得不找锁匠把表姐家的门打开。然而,接下来眼前的场景,让她整个人都懵了,表姐正躺在一片血泊之中。
次日下午,嫌疑人李廷伟在杭州落网,27岁,四川人。说起犯案的原因,李廷伟表示,今年1月10日,从金华到嘉兴后,他一直住在一家旅馆内,因为工作找不到,手头又紧,就起了歹念。他先是买了一把匕首,后又在互联网上搜寻“目标”。
1月17日,网上一条信息引起李廷伟的注意:单身年轻女子,求合租。这样的好机会,不能错过!和对方联系之后,次日上午,李廷伟以租客身份,进入小薛的租房。乘小薛在起草租房协议时,用手突然捂住她的嘴,并把刀架到了她脖子上。要到银行卡密码后,李廷伟把反抗的小薛割喉杀害,拿走现金30元、银行卡2张、手机、钥匙等物后离开。
随后,李廷伟回到旅馆,把刀藏在床垫下,退房离开。又用被害人银行卡取了200元,并把血裤、血手套、被害人的钱包等物丢弃,然后跑到杭州销赃。
法庭之上:
男子沉默认罪对不起太多人
被害人小薛25岁,青海人。经法医鉴定,小薛系因单刃刺器作用颈部,造成食管、气管及颈动、静脉断裂致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廷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价值430余元,并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经预谋后携带凶器入户抢劫,犯罪的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廷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得知判决结果,李廷伟很沉默。虽然之前他给家里去过一封信,昨天法庭的旁听席上,他的家人一个也没有出现。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廷伟坦言已经猜到这个结果。他说自己生活在单亲家庭,之前从没犯过事。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来嘉兴前丢了打工拿到的7000元钱,来嘉兴也没找到工作,因为快过年,“身边实在没钱,感觉很绝望!才有了抢劫的念头!”对于被害人及自己的家人,李延伟多次提到对不起。
求租,最后酿成一桩惨案,让人不寒而栗的同时,也叫人警醒:在社会活动中,缺少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或叫上一些朋友陪着,或在茶室等公共场合谈事,可能就是另一个结果。承办该案的法官指出,目前,就出租房屋的管理方面来看,有关部门也需要不断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