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7月10日讯 7月10日下午,民警小姜正在岗亭执勤,突然急匆匆跑进一名驾驶员,气喘吁吁的说:“终于赶到这里了,同志我要缴罚款,家里边车子等着年检盖章呢!”民警小姜边让收款员赶紧收款,边向驾驶员了解情况。经了解,原来驾驶员家住安徽黄山,去年因为超速行驶被交警在枫岭关收费站处罚,当时因为没有带钱没有缴纳罚款,后来回去以后单子也丢了,事情也忘了,一直到车子年检了才发现,所以急匆匆跑了近两百公里来缴罚款。
民警听闻哭笑不得,这是今年以来第二起驾驶员冤枉跑了这么多路来缴罚款。其实,在浙江省高速上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违法行为处理后的罚款可以到浙江省内任一处高速交警支队、大队办理,而且特别是近期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又推出了一便民措施,银联和支付宝正式进驻网上处理平台,从今往后,全国机动车和驾驶员都可以在浙网上自助处理浙江省境内高速上的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早知道可以在网上处理,我就不用跑这么远了,这个举措对我们外省的驾驶员真的很方便,我回去后要把这个告诉我朋友,他们就不用特意赶过来了。”驾驶员说道。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浙江省公安网推出最新版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系统(网址:http://www.zjsgat.gov.cn/),全国机动车和驾驶员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都可以在网上自助处理浙江省境内的适用简易程序的高速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只要有银联、支付宝都可以网上缴款:
1、违法事实无异议且驾驶证合法有效:违法行为应当对本人驾驶车辆实施交通违法的事实无异议,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短信验证发送至车管所部门登记手机:接受网上自助处理的车辆和驾驶人,在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联系方式应当为手机,以便于完成相应的短信验证。
3、违法处理和缴款身份信息必须一致:接受网上自助处理的违法行为人,选择的罚款支付方式所应对的账户,应当为本人所有且经实名认证。
但同时网上处理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同一本驾驶证在一自然年内,可以处理不超过3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三类车辆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网上处理。
3、网上生成的处罚决定书只能网上缴款,不适合实体大厅缴款,进入在线缴款流程后超过30分钟为缴款成功的,需重新开始处理。
4、现场民警或高速交通违法窗口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可以在网上进行缴款,但缴款账户应当为被处罚人本人所有且经实名认证。
5、浙籍车辆网上处理的短信验证将发至车主(车管所登记)手机上,而非浙籍车辆则发送至驾驶人(车管所登记)手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