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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刻不容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05 14:00:32

  摘要:早在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4年7月4日,我国的第一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新鲜出炉。可持续发展战略所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而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

  关键词:垃圾分类 回收利用 资源化

  一、垃圾分类的现状

  1、国内现状

  今天中国除县城之外的668个城市中,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超过1.5亿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达70亿吨。中科院能源所特聘研究员沈剑山表示,全国1/4的城市已基本没有垃圾填埋堆放场地。

  2、国外现状

  如今,国外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时尚。在欧盟的一些村庄里,张贴着“随意乱倒垃圾是犯罪,此类行为将记录在案”的告示。同样,如果地方政府不能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垃圾收集的服务或不按分区规划管理新住宅的开发,也将受到农村社区居民的起诉;在美国,政府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进行长期性的监管,并且提供各类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在英国,社区会安排三辆不同的垃圾车每周一次将其运走,普通生活垃圾主要是填埋,花园及厨房的垃圾用作堆肥,垃圾回收中心则回收42种垃圾,如废纸、玻璃废品等。

  二、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大,公民意识不强。

  在我国,虽然有一些城市也在推行垃圾分类回收,但宣传力度不大,大部分市民还是不能分清垃圾类别。还有一些环保倡导者在小区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回收活动,但随后环卫局的垃圾车又将分类好的垃圾倒在了一起,这极大地挫伤了市民的积极性。另据调查,我国有80%以上的公民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不知道该如何分类,即使有分类的垃圾桶,也不会正确投放垃圾,以至于几乎所有分类垃圾桶都失去分类的功能。

  2、政府重视不够,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不健全。

  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垃圾分类投放行为没有约束力。公民没有约束力,也就会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垃圾分类最终不了了之。但在欧盟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没有按规则对垃圾进行分类,或把不适当的东西放到垃圾里,将会拒绝收集这些垃圾甚至罚款;新加坡如果垃圾不分类也会被罚。而我国,垃圾混放是常态,还没有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要求公民对垃圾要进行分类,更没有对乱扔垃圾者开罚单。

  3、垃圾分类回收机制不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还没有完整的收购、运输、销售、加工、成品市场等组织再利用产业体系的支持,环卫处也只有单一的垃圾车。如果真的实行了垃圾分类回收,就必须要有不同的车辆运送不同的垃圾。再者,我国仅有的废品处理设备也不多,且没有形成系统,政府对这方面的投入,可以说少之又少。因此,最终分了类的垃圾还是被混合运走。

  三、垃圾分类的对策

  1、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一是各大媒体要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片,在各频道多个时间段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街道、社区、村庄组织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学习,还可通过商业显示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使人们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二是加强学校教育,从入幼儿园至大学,垃圾分类与减量应该是他们的必修课,垃圾分类可纳入到小学课程中,让孩子们从小学会并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三是让孩子监督家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在分类垃圾桶上标明各种垃圾的分类,以便村(居)民更准确地投放垃圾。

  2、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

  分类好的垃圾就该有更好地去向:如废纸可运送至造纸厂,再造纸可印制成书籍、稿纸、名片、边条等;废塑料可以回炼燃油、汽油,加入化学剂还可以合成涂料、粘合剂等;废玻璃可以重新做成玻璃或瓶子;花园及厨余垃圾可加工成有机肥进行使用等等。良好的回收体系,是垃圾资源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垃圾产生经济效益的最好体现。

  另外还要由政府牵头,制定相关垃圾回收制度,并组建各类垃圾回收站,加快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对各类垃圾分别输送再加工,让更多的可利用垃圾变废为宝,成为可用之材。

  3、加强法律法规制度保障。

  发达国家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然初步建立了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仍存在着立法的盲区,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无法对垃圾污染进行全过程法律规制,而且现在最多只是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并未强制执行。因此,重新构建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管理体制,完善垃圾分类回收立法刻不容缓。

  4、逐步实行垃圾按量收费制度

  为提高广大公民的环保意识,让他们意识到“垃圾处理,人人有责”,逐步体现“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按照垃圾的产生量收费。一方面通过缴纳垃圾处理费来促使公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另一方面通过经济手段促进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爱尔兰地方行政当局就对公共设施和住户的垃圾实行计量,要么称重量,要么量体积,倒垃圾的人必须按实际的垃圾量交纳清理费。

  5、加快研发垃圾再生利用综合处理技术

  现阶段,我国最普遍采用的垃圾处理技术为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但垃圾填埋既消耗土地,又会对填埋区内的空气、土地以及地下水造成极大的污染,而垃圾焚烧排放的废气(尤其是二噁英)更是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深远影响。因此,安全而有效地垃圾处理方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后没有各自的回收中心这是一大原因,落后的垃圾再利用技术也是导致垃圾分类虎头蛇尾的重要原因。因此,各级环保部门、科研单位和垃圾处理厂家应加强合作,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研发垃圾再生利用综合处理技术。技术的开发会增加垃圾处理的能力,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致使回收的垃圾真正转化为资源。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再生资源企业的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补助,扶持企业开发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倡导企业跨区域回收,使废品资源能最大程度的回收利用。

  垃圾分类的推广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它的主力军应该是我们每一位公民。试想,如果人人都参与到了垃圾分类的大军中来,那么,所谓的垃圾就变成了资源,减少了能源的浪费,还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更保护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这才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终目标!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郑芙蓉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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