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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三名离家少年四处盗窃 安徽两男子获刑1年2个月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7-02 14:48:29

  短短一个月内,王某及同伙驱车带领三名少年在杭州、衢州、台州等地四处行窃,前后窃得财物共计2万7千余元。昨天,柯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及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15000元罚金。

  去年6月,安徽籍无业青年王某在杭州某网吧里结识了李某、粟某、任某等3名未成年人,这三名少年都因为家庭原因在小学毕业后便离家出走,以盗窃维持生活。

  当时,王某也只是刚满18周岁,在得知3人都未满14周岁时,便有了自己的打算。他答应李某等人,愿意养活他们,只是需要他们“干活”。心领神会的三名少年欣然接受,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开始等待“干活”的通知。

  两个月后,王某找到了会开车的同乡宗某,两人开始带着3名少年在浙江省内的行窃之旅。

  每次作案前,王某及同伙都会开车把李某三人带往其他城市,由三名少年负责踩点和行窃,自己负责望风和销赃。

  李某等人在盗窃时多选择出租房或香烟店,利用身小的优势在夜深无人时从窗户爬入室内实施盗窃。截至2013年9月案发,他们已经行窃8次,却只收到王某给的数十元“零花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及参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人庭审中自愿认罪,王某案发后通过亲属退出部分赃款、赃物,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而三名少年也在接受批评教育后,被各自家人领回。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周秀涛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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