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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到婚龄伪造证件结婚 丈夫离婚未果状告民政局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28 13:59:49

  妻子离家出走4年,丈夫多方寻找未果,去法院起诉离婚,才发现13年前结婚登记时,妻子的身份证是假的,无法办理正常离婚手续。无奈之下,市民毛某将柯城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2001年,时年33岁的毛某,在他人的介绍下,认识了自称23岁的云南籍女子赵某。短暂的交往后,毛某便与赵某一起到原衢县航埠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毛某回忆,工作人员在核对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后,当场为他们办理了登记,并颁发了结婚证。

  2008年,在市区打工的赵某开始很少回家,毛某多次劝说,她依然我行我素。2010年4月,赵某正式离家出走。经过漫长的分居,毛某对妻子终于失望,今年3月10日,他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出乎毛某预料的是,妻子登记时的身份证号与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内的号码并不一致。这时他才知道,当初结婚时,赵某的实际年龄只有19岁,是以虚假身份证办理的婚姻登记。

  如此一来,毛某已经无法通过正常手段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回结婚登记。今年4月21日,在撤回离婚诉讼的第二天,毛某向法院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民政局的结婚登记。

  6月25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民政部门撤销毛某与赵某的结婚登记,有着13年“婚姻”的毛某如今终于“自由”了。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周秀涛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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