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浙江省首例职业游戏玩家网络赌球案在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26日从浙江嘉善警方获悉,该案件累计赌资金额近三百余万元。案发至今,嘉善警方先后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扣押赌资50万元、电脑8台、银行卡20余张。
2012年5月27日,嘉善县公安局网警大队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侦查,发现居住在嘉善县魏塘街道紫藤园小区的吴某涉嫌网络赌球犯罪。
图为缴获的银行卡等。
吴某是资深的网络游戏玩家,网名“巴西”。吴某平日靠在网上买卖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维持生计,一年下来也有十多万元的收入。但吴某并不安于现状,一门心思想着要发财。
警方初步查明,2011年10月份以来,吴某与江苏泰州人崔某、嘉善姚庄人阿志和阿杰合伙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大肆招徕赌徒聚赌他们以网络游戏中的语音聊天频道和QQ群为平台,针对各类足球、篮球赛事开设赌局,累计下注数额达数百万元。
据吴某交代,他平时经常打一款名为“热血传奇”的网络游戏,并由此结识了许多游戏玩家。
2011年11月底,一个叫“LV”的玩家告诉他,网络赌球能赚很多钱,如果有意愿在网上开庄,他朋友的网络游戏语音聊天频道可供租用。吴某怦然心动,又游说游戏玩家阿志入伙。
就这样,三人一拍即合。有了网络赌球平台,吴某、“LV”和阿志决定三人合股投资,每人先出2万元资金铺底,约定日后按收益分红,6万元启动资金归吴某保管。
2011年12月初,球庄正式开始营业。他们通过国外一家体育比赛比分预测网站确定赌博盘口,在聊天频道的公告栏里开出盘口并公布银行卡帐号,最后在QQ群里接受赌徒下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吴某等庄家还会抽取一定比例的水钱。所谓水钱,就是庄家从赌徒赢家头上抽取得的利钱。通常水钱比较固定,如0.95水,意思就是庄家要抽5%的水钱,即赌徒如果赢100元,庄家抽头5元,实际上赌徒赢了95元。
之后,“LV”的身份很快被警方查明,他就是29岁的江苏泰州人崔某,和郭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这个赌球团伙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家族式”特点,庄家和赌徒都是传奇游戏的玩家,且大多是同一个游戏家族的,有共同的赌球嗜好,子频道和QQ群是赌球的核心战场。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嘉善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