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安[2014]3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安委会的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14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4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区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专题宣贯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和企业要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报道、集中解读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观看2014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文件部署,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拍摄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和安全生产微电影《生命刻度》等,积极做好系列宣传片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理念、精神、警句、制度征集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企业安全理念、精神、警句、制度征集活动。安全理念、精神、警句是涉及安全生产精神层面的表述语,集中展现企业的安全理念、安全精神、安全愿景目标、安全价值观、安全方针等。安全文化制度建设是涉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体现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安全激励等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文化模式总结推介活动。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6月初,区有关部门将在城区联合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办事处也应在辖区主要街道、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活动将面向市民、企业员工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示安全生产知识图板,发放安全常识宣传资料。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消防安全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LED等全方位开展宣传,电视和LED以设立安全月主题公益广告、安全生产动态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报纸、电台主要以刊登安全月主题公益广告和开辟“安全生产月”专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访谈等形式开展宣传;网络主要开设专栏、专刊,设立安全生产论坛、讲坛,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有影有声、有图有文。
(七)组织开展送安全文艺下乡巡演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习总书记讲话宣讲和咨询日活动,区安监局联合区文广局开展送安全生产文艺下乡巡演活动,做到重点乡镇、开发区各演出一场,确保整个“安全生产月”期间送文艺下乡巡演10场以上。丰富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文化生活,通过演出和安全生产知识竞答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八)参与配合省、市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的各类文艺汇演、评比竞赛活动。如安全生产文艺巡演、乡镇(街道)安监站专职安监员业务能力竞赛、“平安杯”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征集等。进一步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发展群策群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经费,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各项活动内容,扩大宣传声势,既要充分运用户外广告、LED巨显屏等已有平台,又要发挥好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报道,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努力营造出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科学组织,注重实效。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落实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基础性工作以及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真正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企业下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四)及时总结,加强报送。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收集,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综合科)。
附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