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自燃烧了邻居两间房 经销商被判赔偿12万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22 15:46:05
停在厂里的福克斯轿车凌晨突然起火,车被烧得只剩下一个壳,还把相邻的两间民房烧毁。事后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是因为福克斯汽车电线短路引起自燃。
车主找经销商交涉无果,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将出售车辆的浙江万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汽车4S店)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购车款12.18万元并赔偿各项损失77150元。(本报去年5月30日A7版曾报道)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前天,拱墅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判决万国汽车4S店向沈先生赔偿购车损失123480元。
在上次庭审时,万国汽车4S店一方认为,他们销售的福克斯汽车不存在任何产品质量缺陷,而且沈先生也没有对起火原因委托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需要有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再做行政认定。万国汽车4S店还要求追加生产厂家为被告。
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了浙江方正校准有限公司质量鉴定事务所对车辆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内容主要是两点:1.涉案福克斯牌轿车是否存在产品缺陷;2.如果存在缺陷,该缺陷是否和起火的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法院表示,在鉴定机构发出交费通知后,万国汽车4S店没有按时交纳费用,等于事实上放弃了鉴定,而这也是案子拖了这么长时间的原因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沈先生主张索赔,就有举证的责任,而他所依据的消防部门的调查结果,正是有力的证据。反观被告一方,如果能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车辆并不存在缺陷,那么也能免责,但可惜万国汽车4S店放弃了司法鉴定,也并没提出其他有力的证据。
所以法院认定,沈先生的福克斯车存在缺陷,并且缺陷与火灾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另外法院还表示,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再向生产者追偿。
来源:
浙江在线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姚高峰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