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好友获原谅 被害者父亲:留孩子一条命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22 14:54:04
法官介绍,被告人尤洪湧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尤洪湧事发后主动报警,到案后能如实供认杀人罪行,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尤洪湧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及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于辩护人提出尤洪湧具有自首情节,其犯罪行为是在酗酒后自我控制力下降的情况下实施的,且尤洪湧无前科劣迹,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了判处尤洪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
来源:
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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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