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侯丰:
前不久,在重庆发生了一桩离奇的案件,一对涉嫌犯罪的男女不惜自己受到法律的追究,主动跑到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他们涉及的又是什么案呢?
解说:
2013年11月10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凯德广场的监控拍摄到了如下的一幕:
只见一男一女神色慌张的走在前面,另一个人跟着跑了上来,三人很快走到广场车库右侧的一个广告牌后,好像在做着什么交易。不到一分钟,之前空手的女士就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走了出来。
第二天,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就来了一个人,这人正是监控人出现的那位女士,她说自己被骗走了10万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杨家坪派出所探长付晓杰:
她报警的过程都有点吞吞吐吐,我们觉得这其中有问题。
解说:
办案人说,他们本想购买假币,但没想到对方给了他们一箱冥币。这时警方意识到,这是一起购买假币未遂的案件,报案的人正是购买假币的人。
早在去年8月,谢女士在网上结识了一个自称叫“老郑”的人,这个人看上去见多识广,很有经济头脑。
谢女士:
问我是做什么?我说卖小百货,他说你那个不赚钱,我知道一个门路很赚钱。
解说:
谢女士一家在四川泸州合江乡下开着一间小卖部,年收入几千块钱,两口子一直琢磨着怎么能快速发财,并向“老郑”打听致富门路,“老郑”却没有立即回复。几天之后,他突然提出要见谢女士,发财心切的谢女士欣然答应。在谢女士家住了两天,临走了,“老郑”从兜里掏出300块钱塞到谢女士手里,让她去给孩子买点吃的。谢女士从超市买回来一堆东西,此时“老郑”告诉她,刚才那300块钱全是假币,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见谢女士将信将疑,“老郑”特意做了一番演示,以证明那确实是假钱。
谢女士:
他就叫我身上拿一张50出来,他身上拿一张50,他就用茶水抹那个钱。我身上拿出来那个50的,他弄水擦就擦不掉颜色,他身上拿出来那个50的,擦就擦掉那个颜色。
解说:
演示完,“老郑”叮嘱到千万不要声张,然后就离开了。财迷心窍的谢女士觉得如果买一些这样可以乱真的假币,是一条不错的发财路,接下来的几天,她开始主动给“老郑”打电话,表示自己也想弄一点。
没过几天,“老郑”就通知谢女士,到重庆见姓陈的老板,他手里有货。这次见面,陈老板给了谢女士几张不同面额的假币,让谢女士去银行试试,觉得没问题再交易。
谢女士丈夫:
到邮政我说,这张是不是假的?他说不是假的,全部都不是假的。
解说:
假钱不仅能随便花,还能存银行,谢女士认为自己找到了发财捷径,她再次拨通“老郑”的电话。
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杨家坪派出所民警李培:
“老郑”说买这个钱可以,但是最少要买10万块钱,比例是1:4的比例,10万块钱的真人民币换40万的假人民币。
解说:
谢女士东拼西凑了10万元,和丈夫来到重庆,双方约好在凯德广场附近验货交易。
回到家,撬开装钱的密码箱,才发现里面全是冥币。警方对此类案件梳理后发现,这次的事件并非个案。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就是那个“老郑”,被警方抓获。
付晓杰:
据我们调查发现,安徽某一个县的一个乡几个镇,基本上很多青壮年靠这种作案手法,他们当地称之为花边假币。花边假币诈骗,以这种手法在全国范围流窜。
解说:
据张某交待,他们专门挑那些有一点经济实力,在家说话算数,同时喜欢贪小便宜的中年女性下手,把真钱说成假钱引对方上钩。那么犯罪嫌疑人“老郑”给谢女士演示的时候,手里的钱为什么会掉色呢?
李培:
犯罪嫌疑人这个“老郑”,提前在真的50元人民币上涂了一层绿颜色的颜料,所以一擦就会有掉色的情况出现。
解说: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要付刑事责任。本意是要购买假币的谢女士已经触犯了法律,此类案件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被骗方也违法这一特殊性来规避法律的制裁。
主持人:
这起案件让我们想起了一句老话,叫“偷鸡不成蚀把米”,还好,多亏不成,设想一下,如果这只鸡偷成了,那谢姓夫妻不是要受到法律更严厉的惩处吗?
现在他们购买假币算是未遂,检举犯罪还有立功,应该可以受到从轻处罚。但是,总不如当初不生出投机的心为好,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们的是并不是偷鸡当心会蚀米,而是不偷不蚀最安心。
感谢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