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66岁男子丹尼斯·霍普利用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的漏洞,宣称对月球有拥有权,出售月球土地竟赚了1100万美元。
每天平均售225英亩土地
1980年,丹尼斯·霍普发现,1967年的《外层空间条约》虽然规定“任何国家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太空据为己有”,但并没有提及任何“个体”行为。他于是利用这条法律漏洞做起了外太空的生意。他成立月球大使馆公司,开始在酒吧和网上出售月球土地。
据悉,丹尼斯将月球上的土地分隔成小块,每英亩售价20美元,若要矿产权则售价25美元,迄今已赚高达1100万美元。客户购买土地后,丹尼斯会给其所有权证书,但客户需要承担证书的印刷费和邮递运费。据丹尼斯透露,他现在每天平均出售225英亩土地,最大一笔交易是一名客户一次购买260万英亩地。
政府向其颁发“所有权证书”
迄今为止,全球已有600多万人向丹尼斯购买月球土地,其中不乏政界名人和好莱坞明星,如美国前总统里根、卡特、小布什和影星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尼克·基德曼等。
丹尼斯还在英国、澳大利亚、爱尔兰、匈牙利、加拿大、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开设了所谓的“月球使馆”,“授权”各国的销售代理销售月球土地。2005年,“月球大使馆”在中国北京设立办事处。中国男子李捷在北京租了间办公室并挂起“月球大使馆”的牌子,公开叫卖月球土地。但开售不到10天,“月球大使馆”就被北京市工商局查封。如今,66岁的丹尼斯称早已通过美国政府的所有权申报手续,是月球土地的合法持有人。按照美国法律,允许美国公民提交申请占有任何一片土地,只要这片土地之前没有人申请占有就行。因此,加州政府给丹尼斯颁发了“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
曾因欺诈罪被告上法庭
据悉,目前在太空旅行和太空地产业方的相关立法还是一片空白。丹尼斯的月球生意到底合不合法,至今仍未能下定论。在坚称自己是合法的月球地主的同时,丹尼斯也承认:“本质上,我们销售的就是一种希望。”
因为出售月球土地,丹尼斯曾多次被告上法庭。他说:“在德国和瑞典,我曾因欺诈罪被告上法庭,但最终因缺乏司法管辖权走出法庭。没有法院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我敢肯定今后还会被送上法庭。很多人给我发辱骂性质的电子邮件,我还至少收到4个炸弹威胁。他们叫我骗子,我只好把他们交给联邦调查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