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账户成家庭周转资金来源 一农村出纳挪用公款获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11 14:36:00
旅游、买车、装修……遇到手头紧张,无法支付大额家庭开支时,柯城区某村出纳郑某没有选择向亲友借款,而是本着“只要事后补齐就无关紧要”的想法,前后从村集体账户挪用10万余元。
昨天,记者从柯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挪用资金罪,郑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郑某现年64岁。从2010年起,他担任柯城区某村第二村民组出纳。
当出纳没多久,郑某妻子提出想去香港和上海旅游的想法。郑某答应了,可手头紧张怎么办?为了支付旅行费用,郑某就想到了对策,他决定利用保管村集体账户的便利,先行取款应付开支,等有钱了再归还。
在首次成功取款1万余元用于妻子旅行后,郑某再无顾虑,此后多次从集体账户挪用资金用于支付购车、买保险、家庭装修等开支,挪用金额共计约10万余元。
2012年初,村集体出纳变动,郑某慌了神,没人比他更清楚,账户内尚有近10万元亏空。为补上这个“窟窿”,他向女婿借款10万元,并于2012年5月21日打入集体账户。
让郑某没想到的是,尽管他及时填补上了“窟窿”,但资金出入的记录还是让村集体在查账时发现了资金被挪动过的事实。2013年2月5日,郑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周秀涛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