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娃哈哈首家商场拟与业主浙江浙欧置业有限公司(“浙欧置业”)解约,并称“娃哈哈梦碎商业地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娃哈哈今日正式回应称,与浙欧置业解约主要是因为其未履行合同相关义务,解约并不会影响娃哈哈商业项目的整体运作,目前娃哈哈正与几家大型的商业机构洽谈入驻事宜。
关于娃哈哈拟与浙欧置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说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部分关于娃哈哈首家商场拟与业主浙江浙欧置业有限公司(“浙欧置业”)解约的报道,并称“娃哈哈梦碎商业地产”。首先要感谢有关媒体和业内人士对娃哈哈商业项目的持续关注,同时亦希望借此机会澄清相关事实,对网上的炒作事件作一个回应。
一、娃哈哈拟与浙欧置业解约的原因
1、娃哈哈于2012年开始进入商业领域,并于当年7月与浙欧置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了该公司位于杭州钱江新城尊宝大厦的相关物业,用于开设“娃欧商场”。因当时开业时间较紧,而浙欧置业正陷入资金危机,故要求我司支付7000万元的租赁保证金,实为提供其融资之用。而浙欧置业提出的租金标准亦并不低,更不存在网文中所谓的“低于市场价70%的租金”。
2、承租尊宝大厦后,娃哈哈发现尊宝并未履行租赁合同中的诸多实质性条款,例如合同中约定浙欧置业需在交付租赁物业时提供相关消防等验收合格的证明,而事实上尊宝大厦的消防验收迟迟未能通过,最后在娃哈哈的倾力支持下才勉强通过,而由于其物业格局等局限,部分物业的使用仍受到消防问题的限制,如地下一层就仅能用作家具展售,而无法用于其他用途。另外,浙欧置业亦未履行向娃哈哈交付300个停车位的合同承诺,至今未将相关车位特定化并进行有效管理。浙欧置业的上述违约行为,一直影响着娃欧商场的正常经营。
3、为此娃哈哈多次要求浙欧置业对相关违约行为进行整改,但其始终没有实质性的改进。为此娃哈哈也曾致函浙欧置业,要求考虑双方履约的实际情况,尽快安排双方人员会谈,重新讨论确定原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亦未收到浙欧置业的正面回应。
4、有鉴于此,娃哈哈才不得不正式致函浙欧置业,提出了双方就解约问题进行讨论的建议,开始浙欧置业亦置之不理,直到最近看到娃欧商场与几家大型的商业机构洽谈入驻事宜,便转而又回函表示同意解约,同时还利用公众对娃哈哈的关注度,在网络上炒作此事,试图向娃哈哈施加舆论压力。
事已至此,娃哈哈亦认为无法与浙欧置业继续合作,希望双方能够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彼此的问题,并尽快退还娃哈哈的保证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未必是双方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同时我们亦认为挑动媒体煽动宣传并无助于事件的友好、妥善解决。
二、与浙欧置业的解约并不会影响娃哈哈商业项目的整体运作
不可否认,自娃哈哈进入商业领域以来,确实走了一些弯路,在某些方面进展的并不顺利,娃哈哈也在积极地学习和调整。目前我们在宜昌、天津、南昌等地的商业项目正在不同程度地推进,而杭州的商场项目亦在尝试转型。因此一些观察人士和社会公众所谓的“梦碎”、“倒闭”等说法并不属实。娃欧商场确实是娃哈哈商业项目的第一步,这一步走的比较坎坷,确实也反映了我们最初对进入商业领域困难估计不足、人才储备欠缺等问题,但娃欧商场仅仅是娃哈哈商业项目的一部分,与浙欧置业解约并不会对娃哈哈商业项目的整体运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娃哈哈还会坚定的在这一领域走下去,同时亦欢迎广大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