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南充市高坪区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要求复合被拒,把女友双手捆绑强奸后,推入嘉陵江中,导致女子死亡。随后,该男子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该男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分手男子发微博扬言报复
2012年8月,韩冰与秦青开始谈恋爱,其间两人因琐事曾有过肢体冲突。2013年7月,秦青去往成都工作,没过多久,她向韩冰提出分手,并告诉韩冰她已经有了新男朋友。韩冰知道此事后,感到很伤心愤怒。
2013年8月22日,韩冰在微博中发帖,称“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付出生命的代价,记住,背叛我的人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其实我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人心不狠,手不辣,是做不成大事的。”
第二天,韩冰回家后,看到同住一个小区的秦青家有灯光,估计秦青已经回到南充,便准备开始报复。
报复求合被拒杀死前女友
2013年8月23日下午,韩冰联系秦青,希望与她见面商谈两人感情的事。当晚8点过,韩冰开车接到秦青,在车上,秦青一直对韩冰态度冷漠,让韩冰更加下定决心要报复秦青。在高坪城区转了一圈后,韩冰驱车到成南高速公路嘉陵江大桥附近停靠。
随后,因言语不和,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韩冰便用车上的两根绳子,将秦青反绑,与秦青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尔后,韩冰待秦青冷静后,继续请求,希望与秦青和好,但秦青依然不同意,拒绝和好。
对于秦青始终不愿意和自己再续前缘,韩冰越发生气,便将被反捆的秦青丢入嘉陵江中,随后驱车逃离。2013年8月26日早上9点,秦青的尸体被发现,经法医检验鉴定,秦青系溺水身亡。26日当天,韩冰被刑事拘留,9月9日被执行逮捕。
判决法院审理后判处死刑
事情发生后,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韩冰进行公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认为,韩冰将已被反捆的秦青,从高速公路桥上推入嘉陵江中,致秦青溺水身亡。韩冰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应当依法严惩。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秦青家人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