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租赁起纠纷 法官协调四案件审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29 14:21:19
5月26日,龙游法院顺利审结4起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兼顾4名租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的权益。
2013年1月,龙游县某国有资产公司与县城10名租户签订了《房屋赁租合同》。合同约定:如遇政府需要(拆迁、自用及其他因素)的,租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腾空,无条件搬出,公司按时间比例退还租金。
当年,因规划需要,这片区域将修建成一处停车场,不过在召集租户开会协商时,有人不同意搬迁。同年11月,该公司向承租人发送《终止租赁合同通知》,并委托律师所发送律师函,其中有4户人家在接到通知后拒绝搬迁。2014年5月,该国营公司将4名租户告上法院。
该搬迁项目系龙游县公共民生项目,如何充分考虑租户的利益,又不影响城市规划建设,5月26日下午,承办法官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协商。协调会一直开到下午6点过,双方才达成协议:租户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于6月15日前腾空房屋;公司自愿放弃要求租户赔偿违约金,同时一次性补偿各租户一定的搬迁费。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方俊 通讯员 赖之初 周煜恒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