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百姓民生
沈阳低保再调高 7月起城市低保从490元调为54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28 10:23:56
   5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沈阳新下发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今年低保标准和去年相比被提高10%以上。据测算,此次调标后,沈阳城乡低保将增加18292人,一年财政补贴低保金将增加近8255万元。同时,今年起沈阳对18岁以下失学人员,学龄前儿童的低保补贴金上浮20%;80到89岁老人每月增补50元钱。

  沈阳低保再调高10%以上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具体调整为:

  A、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4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65元。

  农村低保标准:九城区及开发区从每人每月2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55元。

  B、城乡低保边缘标准

  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490元-5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648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20元-4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65元-558元。

  农村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285元-3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378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30元-2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55元-306元。

  C、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4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8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9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

  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5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50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65元。

  沈阳低保户可享多项待遇

  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如果说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540元的,这家人可以到街道申请,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保障的,保障金为家庭总人口乘以补差额。没有达到540元,补到540元,有几口人就能领几份补差额。

  同时,沈阳低保户可在以下方面享受到救助福利:

  1.医疗救助,低保户在门诊特慢病治疗上,在享受城镇和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享受自费报销部分的60%报销比例。

  2.供暖救助,城市低保户享受供暖报销政策,最高报销面积为60平方米。农村有集中供暖的,也按此政策执行。

  3.房补救助,对于无房的低保户,可申请廉租房,或可享受到房屋租赁补贴。

  4.丧葬救助,低保户去世后,可享受运尸费、纸棺费等补贴。

  5.教育救助,低保户家中有学生的,分按义务教育阶段和大学阶段进行分类补贴。

  今年起三类人可多得补贴

  同时,沈阳低保还有多种分类救助情况,对于三无人员,获得的补贴金将在低保基础上上浮60%;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不能自理的重病患者上浮30%;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丧偶的单亲人员,上浮30%;60周岁以上老人,双残户中的残疾人,优抚对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上浮20%。

  今年开始,沈阳市还将三类“新人”纳入分类救助人群,即18岁以下失学人员、学龄前儿童、80到89岁的老人。18岁以下失学人员和学龄前儿童,低保补贴将上浮20%;80到89岁的老人,每年从今年起也开始每个月增加50元钱补贴。

  关于上浮标准的计算方法,以九城区居民为例,如一个家庭中有学龄前儿童,且家庭人均收入为300元,按以往标准则每人每月将获得差额补贴140元,按照新的上浮标准计算,则学龄前儿童应得的补贴为:140元+540元×20%=248元。即,今年7月起九城区低保户家庭中的18岁以下失学人员、学龄前儿童成员每人每月比以往可多领108元。

来源: 沈阳晚报 作者: 编辑: 付念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