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合江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消息,针对合江交警被指带女下属开房丢配枪一事,当地公安局今日通报:泸州合江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属实,枪支已找回。泸州合江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已对许江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就网帖反映的其与女下属开房和与一私企有不正当利益关系问题,合江县纪委已于昨日介入调查。(5月24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条消息,人们肯定会发出疑问:同是在四川,同是警察丢枪,同样枪都找回,为什么岳池县顾县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而这个许江却给了一个轻飘飘的记过处分?
据岳池警方通报:3月21日16时许,周震川到县政府参加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会议。18时10分,周驾车在途中理发后,于18点40分左右接上朋友到火锅店吃饭。20时10分,用餐完毕。该民警驾车带上朋友到某俱乐部K歌。22时10分许回家。后发现枪支不见找寻未果。
周震川丢枪后,立即向组织汇报,上上下下出动警力查找,3月29日下午终于将枪找回,原来是周震川将枪忘在车里,被两个十几岁的小毛贼撬开车门,偷走后埋在了稻田里。
岳池将枪找回后立即在网络上公布了消息,从丢枪到找回,直到对周震川做出双开处分,全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合江警方却在网帖发布后被动“跟帖”,据网帖爆料,许江的枪是上月底就丢了,如何丢的,如何找回的,警方一概缄默不语。网帖上说,枪丢在泸州市的一家豪华宾馆中,被服务员从枕头底下找到的。
周震川丢枪被双开合江警方不会不知道,公安部五条禁令等严规,合江警方也不会不知道,为什么要把丢枪的消息隐瞒了20多天,为什么在问题尚未查清之前就匆匆忙忙地给丢枪的民警一个如此从轻的处分,这其中究竟有没有上不了台面的隐情,实在让人怀疑。
周震川没有将枪带进火锅店和歌厅,而是忘在了车上。许江却将枪带进宾馆房间,后者比前者情节要严重得多。而且,如果网帖举报属实,许江确实带女下属(协警)到泸州的宾馆开房,那问题就更加严重。道理很简单,凭许江那点工资,不可能从县里跑到市里的豪华宾馆开房,经济是“和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基础,循此逻辑,网帖举报的经济问题,也有很大的可能。
同是四川警察,都是丢枪后找回来了,所受的处分却有天壤之别。从合江的通报看,对许江的处分是合江公安局上报泸州市公安局作出的。现在再让这两级公安机关出来说明处分理由缺少客观性。而四川省公安厅主管全省市县公安机关,还曾派员协助南充市和岳池县警方找过周震川丢的枪,现在能不能出来向公众解释一下,为什么丢枪找回的岳池民警要双开,而丢枪找回的合江民警却只记个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