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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买房11万 14年后过户13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22 14:12:42

  14年前,心急给儿子买婚房的叶阿姨,花11万买了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没想到,等了13年,卖家才拿到房产证。

  更没想到的是,这一等,过户费都要13万了。

  本来过户费说好是卖家出的,这下卖家不干了。

  卖家的老婆说自己当年完全不知道老公卖了房,所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这笔买卖无效。

  5月20日,临海法院多次调解无果后,开庭审理了此案。

  14年前花11万买了套集资房

  今年66岁的叶阿姨,2000年的时候,为了儿子结婚想要买房,刚好有个熟人说自己侄子有套房要卖,就在临海市区,面积算上车棚一共有105平方米,价格10万元。

  叶阿姨一听价格挺合理,两边就谈了起来。

  一谈才知道,这套房子有个问题,是单位集资建房,暂时还没有房产证。

  卖房的人,姓吴,30多岁的男人,国企职工,房子是单位分的。他对叶阿姨保证,快则一两个月,慢则一年半,房产证肯定能办下来,到时候再办理转户就可以了。

  叶阿姨对转户不懂,就说干脆再加1万块钱房费,到时候房产证下来了,一切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吴某承担。

  2000年4月24日,两人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叶阿姨先支付了9万元钱,拿到钥匙并和儿子住进了这套房,双方约好余下的2万元则等房子过户再付。

  13年后拿到房产证的卖家翻脸了

  这一等就是14年!

  房子他们一直住着,剩下的2万却一直没能付出去,因为一直没法过户。

  叶阿姨完全没料到,这套国有企业的集资房,会因为单位变动、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一直办不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自然也就过不了户。

  直到2013年,叶阿姨才听邻居说终于拿到产权证了,她连忙去找吴某办过户手续。

  谁知吴某一家翻脸了,吴某的老婆说,当初这个卖房合同是无效的,自己当年根本不知道老公卖了这房子。

  今年2月11日,叶阿姨向临海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房价涨了过户费不会低于13万

  “吴某一家之所以来这么一出,都是因为现在房子涨价了,过户费用也高了,所以他们才想着法子反悔。”叶阿姨说。

  当年售价10万元的这套房,目前估价约40万元,若证件齐全,在交易市场上出售不会低于60万元。

  至于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全部费用预估不会低于13万元。

  这高昂的过户费用究竟谁承担,成了后来庭审的辩论焦点之一。

  开庭当天,叶阿姨一方当然坚持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一切费用由卖方出。

  吴某夫妻因人在外地而没有出庭,他们委托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合同上写明的“所有费用”,仅仅只是手续费的部分,不应包括税金、税收及土地出让金部分。

  “目前仅土地出让就要8万多元,当时11万元房价很明显不公平。

  没人能证明卖房时老婆到底在不在

  就在叶阿姨将吴某夫妇告上法院不到一个月,吴某夫妇即对叶阿姨提出了反诉。

  今年3月2日,吴某夫妇请求法院确认《房屋转让协议》无效,所有费用由叶阿姨承担。

  俩人在诉状中指出:该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妻子郭某一直外出打工,对丈夫吴某与叶阿姨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一事毫不知情。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叶阿姨蒙了。原来,吴某虽然当时已经结婚了,但当时还没有夫妻共有财产才必须同时登记两个人的名字的政策,这套房只登记了他一个人的名字。

  而2013年,吴某终于拿到的产权证上,就同时有吴某和郭某两人的名字了。

  庭审中,对于吴某老婆到底知不知道卖房一事,双方都没能拿出确切的证据。

  这起案件集中了二手房交易纠纷的

  四大争议

  由于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而因为案件仍在审理中,法官也不便接受采访。

  不过,临海法院相关庭室介绍说,这起案件是二手房交易纠纷里的典型案件,集中了“集资房”、“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无房产证交易”、“转户费用”等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如何审理,在司法实践中也颇有争议。

  通常来讲,集资房买卖存在产权归属不清晰、不能办理房产证等问题,只有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否则交易后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而单方处分的夫妻共同房产,如果一方不同意,则根据房产的登记状况、处分人的身份情况等,对该处分行为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用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善意取得制度进行认定。如果是前两者,往往意味着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都市快报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罗洁 郭婧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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