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诉五子女不赡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16 08:53:35
去年春天,刘甲与母亲王某曾因琐事发生口角,一怒之下将母亲推倒,造成其腰椎骨折,因刘甲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母亲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刘甲虽将相关费用给了王某,但也因此产生了隔阂。
年逾九旬的刘某和王某夫妇,共育有三子四女,其中二儿子因患癌症去世,三儿子也因交通事故变成了植物人,生活无法自理。两位老人虽与长子同村居住,但因关系有隔阂,其子并不认真赡养老人。日前,两位老人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故将长子与四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对其进行赡养。
5月13日,密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来到石城镇某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两位老人诉称,由于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太好,干不了活儿。老太太没什么病,老爷子患有哮喘。“每人每月有国家给的300多元和100元购物券。”两老人说,自从二儿子去世后,三儿子也出了车祸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但其他子女因意见不统一,导致没人来照顾老两口。
两位老人的代理人表示,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履行赡养义务,照顾老人生活起居。支付医药费,每人承担五分之一。此外,要求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其他人每月支付200元。
长子刘甲表示同意赡养老人,但是不同意每月交300元赡养费。“我今年68岁了,身体也不好,还得靠女儿扶养,我同意赡养,每个月给200元。关于医药费分担五分之一我同意。”
据了解,去年春天,刘甲与母亲王某曾因琐事发生口角,一怒之下将母亲推倒,造成其腰椎骨折,因刘甲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母亲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刘甲虽将相关费用给了王某,但也因此产生了隔阂,之后便不再认真赡养父母。
两位老人的其他子女当庭表示,愿意赡养父母,但对相关医疗费用存有不同意见。
最终,两位老人和被告子女均表示愿意庭下调解。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记者 李铁柱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