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都过低,不利于为车主转嫁第三者责任方面的风险,对此,车主应引起注意,不妨以拉高三责险保额,以一年几百元的小投入换取大安心。
A开车撞了B(人或车),A全责,由A或者A的保险公司来赔偿B,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现在经常有种情况,一种是A撞了B,但A耍赖或者不配合,不愿意赔钱;二是A想赔,但A自己没钱赔或者A没买够保险。
这是开车人常容易遇见的事。为解决上述问题,2011年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开始探索在车险领域实施“代位求偿”机制,2011年8月,北京成为全国首个试点这一机制的地区。
“代位求偿”并不容易
所谓“代位求偿”,就是发生A方全责B方无责的车损险范围内的事故,如果全责方A无保险或者三责险赔偿限额不足,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B能提供全责方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可就车损部分直接向B自己保险公司索赔。B的保险公司向无责方B支付赔款后,就取代无责方B向全责方A追偿。
然而,在现实操作中,保险公司在“代位求偿”时却面临追偿难的尴尬。
数据显示,北京自2011年8月实行车险“代位求偿”以来,保险公司已经累计向2254起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车主支付1.11亿元的代位求偿赔款,但后期向全责方追回的部分还不到1%。
车主应提高三责险保额
“这个现象折射出的便是全责方无保险或者保额不足的问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表示,由于习惯和侥幸心理,不少车主在选择保险时保额普遍不足。随着高档轿车越来越多,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赔付甚至满足不了车辆维修的要求,如果发生伤人事故,保障额度更是远远不够。
李枫表示,许多车主投保时对车辆自损险投保额度较高,将车损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发动机涉水险等几乎全部投保了一遍,但却不重视“第三方责任险”中人伤的风险,这实际上是个投保误区。在人伤赔付成本越来越高的今天,这一误区将更为明显。
“如果一次事故造成一辆车报废了,损失不过数十万元到一百万元。但如果出现人伤事故,赔付基本都要高于这一数额。”李枫说,“目前,10万元到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投保的主流选择,但事实上,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三责险比10万元至20万元三责险的保费只多几百元,却可以得到更高的赔偿,能更好地抵御风险。”
小投入换大安心
的确,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今,高档车、豪华车的保有量越来越高。不要说奔驰、宝马,就是宾利、迈巴赫、捷豹、法拉利等,这几年也渐渐走入了国人的车库中。如果不小心和这些车辆发生碰擦,事故金额就很可能超出投保的三责险额度。
另一方面,从人伤的角度看,这几年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赔偿金额也是“节节高”、“年年高”。如今,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大多数城市人身赔偿金额早已飙升至60万元甚至更高。比如,依据2013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为877020元,这个数字比2011年的636760元又提高了20万元,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为384160元,比2011年的274920元增加了近11万元。而且,根据现行的政策,交通事故赔偿上,可由受害人家属自由选择“事故发生地所在收入的标准”或“可按户籍所在收入标准”进行索赔,这些都增加了交通事故人伤的赔付标准。
综合这几方面的因素考虑,二三十万元的三责险额度肯定已经不足够用,特别对于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地区车辆而言,50万~80万元已经是必需的、基础的标准了,甚至100万元的保额也不为过。以一辆裸车价30万元的沃尔沃为例,50万元额度的三责险与100万元的三责险相比,一年大约仅贵出约500元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