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女子为救儿子掉进窨井受伤 责任方踢皮球(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04 13:34:02
  -事发晋江安海,责任方各执一词踢皮球,伤者索赔无门

  -律师建议可将相关各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

  事发后,南环路道路施工方中交二航局在窨井旁边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并在井上放置了一张竹网。

  2日晚上,晋江安海镇华达大酒店旁的南环路上,11岁的小男孩一脚踩空,差点掉进井盖缺失的窨井。还好妈妈令狐女士就在旁边,及时救起儿子。可将儿子救上来之后,令狐女士自己却坠入窨井中。如今,身上多处受伤的令狐女士,找不到责任方索赔。

  事故

  儿子一脚踩空妈妈救人后坠井

  令狐女士在安海华达大酒店上班,酒店旁边的南环路是她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南环路正在修路,路和酒店之间是一小片堆着沙土的工地,工地靠近路面的地方有一个窨井,窨井没有井盖。当天晚上8时40分,令狐女士牵着儿子回家时,从窨井边经过。

  “路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旁边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小孩一脚踩空,快掉进窨井里去了,头都被撞到了。”令狐女士说,她当时很害怕,赶紧将儿子拉了上来,最终儿子是救上来了,可她的左腿滑入窨井,随即整个人坠入井中。

  慌乱中,令狐女士感觉到井中央有一块石头,她小心翼翼地踩着石头,抓着井里突出的棱角,慢慢地爬了上来。“井至少有1.7米深,我掉进去后,整个人都在井里面,头顶都够不着井口。还好掉进去的是我,如果是小孩或者老人怎么办?”她说。

  令狐女士的右腿受伤流血了,经过简单包扎后,走路仍不大方便,医生诊断她的头部有轻微脑震荡的症状,身上还有多处擦伤。

  现场

  窨井盖缺失没有警示标识

  事发时,华达大酒店的一名保安杨先生正在附近巡逻,看见有人坠井,当即赶到现场。他赶到时,令狐女士已经自己爬了上来。“该路段人流很大,但是没有路灯,窨井盖不见了,旁边没有任何安全标识,确实挺危险的。”杨先生说。

  令狐女士爬上来后,报了警。安海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处置。昨日下午,记者从安海派出所了解到,当天晚上令狐女士确实掉进窨井中,当时缺失的井盖旁边没有任何警示标识。

  南环路道路施工方中交二航局生产副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事发后,他们也接到了通知,很快便赶到现场,之后在窨井旁边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并在井上放置了一张竹网。

  问责

  双方各执一词伤者索赔无门

  窨井究竟属于哪家业主单位?令狐女士究竟要找谁索赔?一时陷入了僵局。

  华达大酒店工程部经理沈先生介绍,窨井下是酒店的排污管道,但之前并没有窨井,后来道路施工破坏了排污管道,才挖了一个窨井,重修了排污管道。之后,窨井井盖丢失,工程方没有及时补上井盖,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识。

  但是,中交二航局否认了上述说法。该局生产副经理张先生说,南环路工程是他们负责的,但红线只到道路,路旁的窨井不属于他们的施工范围。该局技术管理人员武先生称,修路时,华达大酒店排污管道低于路面,污水外冒,曾有施工单位出面将管道加高,但具体是什么单位负责施工,他们就不知道了。

  如今,双方各执一词,且不排除还有第三方、第四方,令狐女士索赔无门。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张传江建议,既然令狐女士已经报警,可由警方查明事实,看窨井是否是施工方因需要才设置的,如果是,则施工方应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则管理方即酒店应承担责任。如果实在不行,令狐女士可将相关各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编辑: 付念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