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好好吸取经验教训,再也不会酒后驾驶了。”近日,在市公安局贺村派出所内,王某某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满脸愧意地对民警说。
3次酒后驾车、2次醉酒驾车,其中有两次被查获的时间仅隔了不到一个月。如此“辉煌”的记录,让王某某成为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被查获次数最多的“酒司机”。
4月18日19时44分,王某某驾驶一辆东风牌面包车,沿南门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运管所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王某某身上有酒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84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市人民医院抽血。
4月23日,经衢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0.83mg/ml,已达醉酒驾驶的国家标准,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王某某今年44岁,贺村镇敖坪村人,是名个体户。据其交代,当晚,他在市区的租住处吃晚饭,期间喝了些烧酒和啤酒。饭后,其朋友驾驶面包车前往南市街办事,他一同前往。到达目的地后,朋友下车办事,他在车内等待期间,收到一条欠费短信,便独自驾车前往农贸城缴费,结果遇上了交警执勤。
翻开王某某的“履历”,则更让民警大吃一惊——王某某已有4次酒驾记录,分别为:2010年6月30日,醉酒驾驶;同年7月25日,酒后驾驶;2012年7月7日,酒后驾驶;2013年12月27日,醉酒驾驶。4次酒驾被抓,已累计罚款9000元,拘留20余日。“第3次酒驾被抓已经不多见,他居然已是第5次,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碰到。”办案民警相告。
调查中,警方还发现,2013年12月27日,王某某醉驾被查获后,已被吊销驾驶证,也就是说,他此次是无证醉酒驾驶,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已经被抓4次,难道教训还不够深刻吗?”“没办法,每次酒驾时,都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运气不会那么差,现在终于体会到酒驾的严重后果。”王某某说。
“还是有不少酒驾司机心存侥幸,我市一季度查获醉酒驾驶36起,酒后驾驶190余起,酒驾数量和去年同期持平。为此,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我们还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的发生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