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到了,为勤劳唱赞歌,也要为过劳吟挽歌。
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的民族,我们能在改革开放后的短短30年时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靠的是什么,除了政通人和的环境、改革开放的决策,更重要的就是国人的辛劳和勤劳了。起早贪黑、马不停蹄、车轮滚滚等,奋起直追发达国家。勤劳,创造了伟大的财富;勤劳,创造了经济的辉煌;勤劳,赢得了更多的国际尊重和发展尊严等。所以,在国际劳动节这个庄严节日,我们要衷心赞美劳动,赞美那些默默奉献的劳动者,挖掘和赞美劳动的价值,为未来的发展积蓄更为厚重的能量和动力。
赞美之余也有提醒和劝告,勤劳可以,但不能过劳。勤劳、辛劳,仍然是一种量力而行、适当适量的劳动,注重健康的劳动,仍然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将休息放在和劳动一样重要的位置,为未来的劳动力积蓄充分的精力和能力。而过劳就不一样了,比如有消息说,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已超过日本和韩国。有的白领竟然连续加班十几个小时,安全将自己当做了一个“工作机器”,而自己终归不是“机器”,而是肉身,因为未能给身体足够的调节时间、休息时间,拼命透支健康,结果往往会造成巨大的损耗。另据报道,劳模几乎成了过劳的代名词,身体状况普遍不佳,许多劳模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患有慢性病。甚至有人积劳成疾落下终生疾患。“是什么样的工作值得让人献出每天18个小时,卑微地趴在案头,盯着Excel上冰冷的数字,然后不明不白献出自己和家人的青春和希望?”这种扔掉了家人和爱的“过劳”,真的是一种工作愚蠢和劳动愚昧了。
所以,在高唱劳动尊严的同时,我们更要将对过劳的声讨和批评提升到重要位置。如果老板和管理者提供的是过劳的环境,应该对老板严厉挞伐,依法处罚。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和法律,未能对过劳实施者,进行认真约束、无情规范,还应该批评法律和政府。一句话,要想让劳动得到足够的尊严和快乐,我们就应该对各种不够快乐和规范的劳动观、非人性的劳动观,进行纠正纠偏,对所谓的“过劳”人人喊打。在“人本意识”已经成为时尚观念的当下,“轻伤不下火线”、“人定胜天”的劳动观,早就该得到纠正了。
时下,“有尊严的劳动”、“体面劳动”,以及“舒心劳动”已成为宏观层面上的劳动理论。这些理论都将劳动者的快乐和尊严感受放在了重要位置,通过劳动,提升尊严价值、精神快乐。这就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就业政策公约》确认的原则:“在发展中必须把人放在首位,否则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自行产生就业机会的”。如果我们总是强化和传播“过劳”观念,因为劳动需要而忽视了“人”和劳动者的感受和生存快乐,这种劳动根本就是“带血的劳动”、“不人道的劳动”,应该受到及时清理和删除。
《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际劳动节到了,让我们为快乐劳动、尊严劳动唱赞歌,也要为过劳吟挽歌。让“不快乐劳动”早日走开!让“和谐劳动”得到积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