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琴台大道519号,有3栋6层高的红房子。这3栋房子独立成一个小区,没有名字,居民都叫它“汉江村还建楼”。
2004年,因为汉阳郭琴路改宽扩建,该区江汉二桥街汉江村部分村民就近还建于此,新房于2008年底建成,共120套房子。然而,当村民们搬进新房还不满5年,他们被告知自己的房子又要拆迁了。
今年3月12日下午,几个陌生人走进小区,在每栋楼每个单元的楼道口墙上,喷上一个大红漆字——“拆”。小区居民看到后觉得很奇怪:“好好的房子为什么要拆?太浪费了!”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已纳入汉江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确实在拆迁范围内。相关部门表示,拆迁赔偿事宜已有相关标准。
居民反映:还建房才建5年又要拆?
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位于汉阳琴台大道和德才路交会处,现门牌号码为琴台大道519号,共3栋楼房,每栋6层,共有120套房子,已经入住了90余户。记者看到,每个单元入口的墙上,确实喷有红色的“拆”字。
据小区居民介绍,该小区是2004年修建郭琴路时,占用了原汉江村庙东湾和庙西湾的土地,就近将两个村民组的居民还建于此。2008年12月31日新房建成交房。小区居民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是2013年8月份装修完的,因为给孩子结婚住,花了近20万元,没想到入住没多久,又要被拆。
记者在部分居民家里看到,房子内部看上去很新,室内装修也大都是新的。据了解,该小区许多家庭是在2012年装修的,装修花费大多在15万元左右。
关于是否真要拆迁一事,大部分居民并不知情。“看到陌生人在楼道口喷‘拆’字,才知道小区又要拆迁。”多位接受采访的居民告诉记者。
仅有少数居民表示,去年12月份,有人在小区公告栏看到了拆迁公告,但不久就被人撕了。
记者调查:小区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规划
在武汉汉江和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由原汉江村委会改制而成),一名郭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所反映的还建小区要拆迁的事情属实。2009年,汉江村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该小区被纳入拆迁改造规划。该负责人还称,有关拆迁的手续齐全,并向记者提供了规划图和武汉市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汉阳区江汉二桥街党工委副书记俞善平说,汉江村地理位置优越,东接知音桥(江汉二桥),西通三环线,南连汉阳大道的王家湾商圈,北邻汉水,曾是一个被圈入城市中央的村庄。根据武汉市、汉阳区有关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该小区也被纳入到整体规划建设中。
记者随后来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该局副局长李皓告诉记者,该小区确实在拆迁范围内,相关的规划已经获批。该局规划科负责人介绍,2011年11月,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准汉江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根据规划图显示,该小区已纳入改造规划项目的H5地块。
专家观点:规划短视造成资源浪费
针对小区建好5年即遭遇拆迁的尴尬局面,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东表示,这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浪费,相关规划也未体现出长远的考虑。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教授冯桂林认为,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工程项目刚结束,又一个新项目开始,极容易产生建好拆、拆了建的情况,这在国内城市很普遍。“这反映出了城市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即使一个城市无法统一规划,按一个区一个区来规划,再或者在一个区内按功能定位分片区划,都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同时满足城市发展的功能需要,又可满足居民对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冯桂林表示。
冯桂林说,这种刚建好又拆迁的行为,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浪费,也是对纳税人贡献的一种浪费,“如果尝试让市民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可以形成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机制,更能体现纳税人的意志,同时使规划更科学、长远。”
具体到汉江村这个要被拆迁的还建小区,冯桂林表示,政府在制定大的改造项目规划时,应该进行了论证,居民要按照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拆迁补偿权益。
记者手记:城市建设还需倾听民意
“重复建设”这个词已经很常见,“重复拆迁”恐怕还不多见。一个村子,百余户人,因为配合市政道路建设,整村拆迁还建,可是新小区只住了五年,又遇到另一个规划,这百余户人要再次全体拆迁。为此,居民们向记者感慨,才建好的房子又要拆,是不是太浪费了。
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记者发现,前后两次拆迁,相关部门都有齐备的手续。只是,新规划与旧规划挨得太近,而两次为城市建设“让道”的小区居民,甚至连新规划是什么都不甚清楚。
有专家说,这是规划的短视和资源的浪费。而在记者看来,城市建设离不开民众的支持,更不能少了对民意的倾听。
此事似乎已成定局,小区居民仍在争取正当的权益,相关方面也在积极接洽,希望事情能朝着既有利于城市建设,又符合市民利益需求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