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15日发布《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此外,为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使用常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低价药品使用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看病难看病贵”是一道苍凉的社会表情,故每有医改的方案或新闻出来时,总能掀起舆论热议。在一次次的探讨中,一个常识被重复提及———应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使用低价药。不过遗憾的是,尽管呼吁仍在、呐喊依旧,甚至已经达成社会共识,但“鼓励低价药”从梦想照进现实,还需多久?仍然没有确切的答案。
就此次的“意见”来说,确有一些亮点,如“低价药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如“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能用便宜的不用贵的,能用仿制药不用原研药”等等。这些措施,是对症下药,但如何监管?谁来监管?仍是大问题。客观来说,卫计委的监管要细致入微到具体的医生,怕是鞭长莫及;医院理应是最好的监管者,但在以药养医的境况下,医院怕也不会在监管上动真格。此外,到底是考核重要还是赚钱重要?或许每个医生都有不同的选择,但在利益的诱惑下,绩效考核是扛不住赚钱冲动的。
这就是说,“鼓励低价药”的“意见”的确不错,但有没有用,还得“看疗效”。客观来说,横空出世的一招“鼓励低价药”,很可能就是空中楼阁。一方面,“降价死”早已是业内的潜规则,这意味着,低价药的供给是个大问题;另一方面,以药补医也是当前医生的收入构成模式,如此氛围下,如无有效约束,只是“热心提倡”,“鼓励低价药”的推进,定会遭遇现实的尴尬。
众所周知,“鼓励低价药”是医改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方法。这就意味着“鼓励低价药”必须走进“行动阶段”。就“鼓励低价药”而言,必须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今,这份“意见”是在路线图上下功夫,且牵涉到低价药的供给与以药养医等核心问题,希望解决这个问题能尽早出台时间表,以时间表来督促路线图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