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的零查处,到2013年至2014年3月共查处食药案件65起、环境案件10起、土地案件8起,海宁市公安局在环境污染、食药安全、侵占农用地等民生类案件的侦破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一成绩的背后,不仅有海宁市公安局“五个一律”的保驾护航,更有公检法三部门的携手作战、联动出击。
非法处置含汞废物海宁十人被拘
今年3月28日,重庆唐氏两兄弟和海宁本地八名灯管厂负责人因为非法处置含汞废物,导致污染环境被拘。
2011年,29岁的重庆人唐某来到海宁做废玻璃收购生意,次年他哥哥也从老家来到海宁共同打理生意。看到收购废灯管“稳赚不赔”,唐某兄弟俩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处置资质,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开着自己的农用车,四处回收起灯管厂的废灯管来,并将收购来的灯管全部堆放在丁桥镇鹅毛湾蒋某家的一块约400平方米的空地上。由于有些灯管里上了荧光粉,唐某在装卸货和进行粉碎的时候为了避免粉尘过大,需要浇水,再加上雨水冲刷,这些灯管里的汞就全部渗透到了堆场的泥土里、周边的河道里,造成了大面积的污染。
造成这起严重污染的另一个群体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小企业主们,他们虽然知道废含汞灯管与废玻璃管要分别存放,废灯管一类的危险废物要交给有资质的相关公司进行处理。但是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图省事,海宁升辉节能灯厂的负责人吴某和其他7名灯管厂负责人抱着“眼不见为净”的想法,随意把东西交给了没有处理资质的个人,成了环境污染的元凶。
“五个一律”为百姓生活安全保驾护航
无独有偶,嘉兴地区首例以新标准入案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海宁一家上市企业随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将五人刑事拘留一案已是尘埃落定,从中可以看出海宁政府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和打击信心。
在嘉兴“五水共治”中,公安部门将打击重点瞄准在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四种人”,对每起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落实一名领导亲自调查、亲自协调,防止“中梗阻”,使每个案件有人盯、有人攻,确保真正落地见效。据海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顾照荣介绍,海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扬威亮剑,率先成立嘉兴首个打击环境(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推出“五个一律”刚性措施,包括:重大案件一律领导包案、案件线索一律溯源倒查、破案打击一律专业支撑、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破获案件一律公开曝光。
“五个一律”严厉打击破坏民生、群众深恶痛绝的食药、环境、土地类犯罪,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百姓的生活安全保驾护航。从2013年以来,海宁共破获食药案件6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8人;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人;破获非法占用土地犯罪案件8起,刑事打击7人,腾退良田119.23亩。
公检法三方联动合力打击民生安全犯罪案件
今年2月,海宁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用地等涉及民生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和“每月联席会议、重大问题随时会商”模式,联合出台快侦快诉机制,就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标准等提前进行商讨,形成共识。通过多部门联动协作,为形成“五水共治”、“无违建”市的创建,加大了打击整治的合力。
据海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建钢介绍:“公安、检察院、法院三方协调配合,由政法委牵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办案节奏能快则快。2013年海宁人均办案量是全省人均办案量的两倍多,排到了全省前十,但对于环境、土地和食药安全类案件仍会尽量优先处理。”从2013年到今年3月底,海宁市公安局侦破的安全类案件中检察院已经受理的有38件,涉及81人;法院已审结的有24起案件,涉及40人。海宁公检法多方联动不仅突破了民生安全类案件零查处,更推进了该类案件快速及时的侦破,保障了民众的生活生产安全。